熱心網友

中國工商銀行公開宣布取消強制房貸險,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了購房者、保險公司、銀行同業的高度關注。但《每日經濟新聞》昨日獲悉,在全國樓市的“敏感地帶”上海,工行上海市分行恐怕很難在短期內全面取消強制房貸險,最可能的情況是在特定時間、針對部分客戶免除強制房貸險。  工總行關于取消強制房貸險的執行文件已經在上周下發到各分行(包括二級分行)。工總行相關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該文件上明確列出“以房產抵押擔保方式到我行申請個人貸款的客戶,可就購買保險事宜自主進行選擇”。這是正式的文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各分行應該遵照執行。在目前房貸業務大幅下滑的局面下,總行是在做個貸營銷工作,力求降低各項收費,吸引客戶,但該文件在各分行的執行可能會受到當地同業公會等外部因素的限制。  雖然工總行的文件已經到位,但并沒有出現各分行大規模取消強制房貸險的局面。工行深圳分行最先響應總行,很快就宣布對所有在該行申請房貸的客戶都免除強制房貸險,但期限是為期100天的“工行住宅節”。而在上海這類宏觀調控偏緊的地區,取消強制房貸險這類松綁房貸的政策顯然更“不合時宜”。  “自從總行公開表示取消強制房貸險后,前來咨詢的客戶絡繹不絕。”工行上海市分行一家支行的房貸部工作人員表示,但是截止目前為止,工行上海市分行并沒有發文取消強制房貸險,房貸險仍然是房貸審批的必要條件之一。  工行上海市分行在短期內不會全面取消強制房貸險。工行上海市分行相關人士表示,全面取消暫時可行性不強,但是該行會針對部分客戶免除強制房貸險,或在特定活動時間免除所有客戶的強制房貸險,與深圳分行類似。據了解,在工行上海市分行辦理了國際卡的房貸客戶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房貸險。  工行上海市分行對取消強制房貸險遲遲按兵不動,主要是受制于在銀行同業公會的”君子協定”。建行上海市分行相關負責人透露,上海銀行業在銀行同業公會曾達成口頭協議,客戶在上海所有的銀行辦理房貸,都必須購買房貸險,至今沒有銀行違反過這一約定。從其他城市以往的經驗來看,只要有一家銀行率先取消強制房貸險,必然會引發其他銀行跟風,以至這一地區出現強制房貸險“全面雪崩”的局面,所以工行的貿然行動一定會受到同業的指責。而央行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讓工總行在推行這項政策時態度曖昧。《辦法》第25條規定,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托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這確立了其個人房貸強制險的地位。工行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央行當初的規定是為了保護銀行的抵押財產,該行愿意主動取消強制房貸險,除了吸引更多的房屋消費信貸之外,其根本原因是這項保險的賠付率極低,貸款風險完全在銀行可控范圍之內。但鑒于《辦法》的規定,取消強制房貸險宜操作不宜宣傳,這就是工行將取消房貸險政策隱含在一大堆個貸政策中,且用語模糊的原因。工總行宣布取消強制房貸險  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福榮在10月2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截至2005年9月30日,工行個人貸款余額已經突破5000億元大關,達5009億元。  在工商銀行當天宣布推出的促進個人信貸業務發展的八項服務舉措中,其中第二項是優化貸款手續,降低客戶貸款成本。在客戶申請個人貸款時,將免除律師見證環節。如果客戶要求以房產抵押擔保方式到工行申請個人貸款,將由客戶自主選擇所抵押房產購買保險事宜。快評 “中國式解決”誤區   目前的市場人士中流行一個說法,叫“中國式解決”,意即由于監管層的文件在操作中出現了問題,最終由監管層再出臺一個新的文件把它解決掉,如前不久國家外匯局出臺75號文,解決了此前公布的11號和29號文“誤傷紅籌上市”的問題(詳見10月24日本報A1版)。這句話也是“解鈴還需系鈴人”在當代財經語境中的新演繹。  但工行自行取消實行已久的強制房貸險(詳見10月24日本報A4版),卻給出了“中國式問題”的另一個解決辦法:市場力量突破。  最少的監管永遠是最好的監管,因為監管者把要害的精力放在關鍵的問題上,比如證監會應該主要關注市場的公正、透明,而不是忙著救市打擊理性投資者的信心,或者是審批上市公司造成尋租。但現在看來的常識在以前并未實行,否則堂堂一國中央銀行,怎么會親自為一項消費信貸業務規定避險方式?!  關于強制房貸險的共識是,央行當初的規定,意在規避銀行抵押物的風險。這個初衷一開始就是錯的,且不說這是不是央行的份內事,這一政策的潛在邏輯,一方面是懷疑銀行的智商(監管者總是自以為比被監管者聰明,但事實總是相反,過度和不當監管帶來的問題,永遠比市場自生的問題要多,證據很簡單:絕大多數“壞分子”都是“壞制度”和“壞政策”的產物),另一方面是對個人信用的歧視———企業貸款不需要購買履約保險,個人貸款買房卻需要,還要自己出錢!而諷刺的是,近年來以房貸為代表的消費信貸,其資產質量遠遠高于企業貸款。  關鍵在于,出現問題了,該怎么解決?此前不少人還想走“中國式解決”的老路子,比如浙江省消協就向央行上書,希望能取消強制規定,在獲得了“正在研究修改”的答復之后就沒有了下文。  市場永遠走在文件前面。傳統房貸險由于先天存在缺陷,對銀行分散信貸風險本來就幫助不大,現在趕上房貸買方市場的契機,工行終于宣布取消強制,可謂既得口彩又得實惠。這是市場力量的勝利,是常識的勝利。至于銀行信貸風險怎么規避,客戶的住房風險怎么回避,他們自己會有辦法的,不需要問央行。。

熱心網友

是的

熱心網友

是的

熱心網友

上海強制房貸險“雪崩效應”難期

熱心網友

中國工商銀行公開宣布取消強制房貸險,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了購房者、保險公司、銀行同業的高度關注。但《每日經濟新聞》昨日獲悉,在全國樓市的“敏感地帶”上海,工行上海市分行恐怕很難在短期內全面取消強制房貸險,最可能的情況是在特定時間、針對部分客戶免除強制房貸險。  工總行關于取消強制房貸險的執行文件已經在上周下發到各分行(包括二級分行)。工總行相關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該文件上明確列出“以房產抵押擔保方式到我行申請個人貸款的客戶,可就購買保險事宜自主進行選擇”。這是正式的文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各分行應該遵照執行。在目前房貸業務大幅下滑的局面下,總行是在做個貸營銷工作,力求降低各項收費,吸引客戶,但該文件在各分行的執行可能會受到當地同業公會等外部因素的限制。  雖然工總行的文件已經到位,但并沒有出現各分行大規模取消強制房貸險的局面。工行深圳分行最先響應總行,很快就宣布對所有在該行申請房貸的客戶都免除強制房貸險,但期限是為期100天的“工行住宅節”。而在上海這類宏觀調控偏緊的地區,取消強制房貸險這類松綁房貸的政策顯然更“不合時宜”。  “自從總行公開表示取消強制房貸險后,前來咨詢的客戶絡繹不絕。”工行上海市分行一家支行的房貸部工作人員表示,但是截止目前為止,工行上海市分行并沒有發文取消強制房貸險,房貸險仍然是房貸審批的必要條件之一。  工行上海市分行在短期內不會全面取消強制房貸險。工行上海市分行相關人士表示,全面取消暫時可行性不強,但是該行會針對部分客戶免除強制房貸險,或在特定活動時間免除所有客戶的強制房貸險,與深圳分行類似。據了解,在工行上海市分行辦理了國際卡的房貸客戶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房貸險。  工行上海市分行對取消強制房貸險遲遲按兵不動,主要是受制于在銀行同業公會的”君子協定”。建行上海市分行相關負責人透露,上海銀行業在銀行同業公會曾達成口頭協議,客戶在上海所有的銀行辦理房貸,都必須購買房貸險,至今沒有銀行違反過這一約定。從其他城市以往的經驗來看,只要有一家銀行率先取消強制房貸險,必然會引發其他銀行跟風,以至這一地區出現強制房貸險“全面雪崩”的局面,所以工行的貿然行動一定會受到同業的指責。而央行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讓工總行在推行這項政策時態度曖昧。《辦法》第25條規定,以房產作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托貸款人代辦有關保險手續,這確立了其個人房貸強制險的地位。工行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央行當初的規定是為了保護銀行的抵押財產,該行愿意主動取消強制房貸險,除了吸引更多的房屋消費信貸之外,其根本原因是這項保險的賠付率極低,貸款風險完全在銀行可控范圍之內。但鑒于《辦法》的規定,取消強制房貸險宜操作不宜宣傳,這就是工行將取消房貸險政策隱含在一大堆個貸政策中,且用語模糊的原因。工總行宣布取消強制房貸險  工商銀行副行長張福榮在10月20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截至2005年9月30日,工行個人貸款余額已經突破5000億元大關,達5009億元。  在工商銀行當天宣布推出的促進個人信貸業務發展的八項服務舉措中,其中第二項是優化貸款手續,降低客戶貸款成本。在客戶申請個人貸款時,將免除律師見證環節。如果客戶要求以房產抵押擔保方式到工行申請個人貸款,將由客戶自主選擇所抵押房產購買保險事宜。快評 “中國式解決”誤區   目前的市場人士中流行一個說法,叫“中國式解決”,意即由于監管層的文件在操作中出現了問題,最終由監管層再出臺一個新的文件把它解決掉,如前不久國家外匯局出臺75號文,解決了此前公布的11號和29號文“誤傷紅籌上市”的問題(詳見10月24日本報A1版)。這句話也是“解鈴還需系鈴人”在當代財經語境中的新演繹。  但工行自行取消實行已久的強制房貸險(詳見10月24日本報A4版),卻給出了“中國式問題”的另一個解決辦法:市場力量突破。  最少的監管永遠是最好的監管,因為監管者把要害的精力放在關鍵的問題上,比如證監會應該主要關注市場的公正、透明,而不是忙著救市打擊理性投資者的信心,或者是審批上市公司造成尋租。但現在看來的常識在以前并未實行,否則堂堂一國中央銀行,怎么會親自為一項消費信貸業務規定避險方式?!  關于強制房貸險的共識是,央行當初的規定,意在規避銀行抵押物的風險。這個初衷一開始就是錯的,且不說這是不是央行的份內事,這一政策的潛在邏輯,一方面是懷疑銀行的智商(監管者總是自以為比被監管者聰明,但事實總是相反,過度和不當監管帶來的問題,永遠比市場自生的問題要多,證據很簡單:絕大多數“壞分子”都是“壞制度”和“壞政策”的產物),另一方面是對個人信用的歧視———企業貸款不需要購買履約保險,個人貸款買房卻需要,還要自己出錢!而諷刺的是,近年來以房貸為代表的消費信貸,其資產質量遠遠高于企業貸款。  關鍵在于,出現問題了,該怎么解決?此前不少人還想走“中國式解決”的老路子,比如浙江省消協就向央行上書,希望能取消強制規定,在獲得了“正在研究修改”的答復之后就沒有了下文。  市場永遠走在文件前面。傳統房貸險由于先天存在缺陷,對銀行分散信貸風險本來就幫助不大,現在趕上房貸買方市場的契機,工行終于宣布取消強制,可謂既得口彩又得實惠。這是市場力量的勝利,是常識的勝利。至于銀行信貸風險怎么規避,客戶的住房風險怎么回避,他們自己會有辦法的,不需要問央行。。

熱心網友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