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夫妻,乙母曾以19萬元換取甲乙的商品房A(價值9萬元)。現得知,A商品房屬違章建筑,沒房產證。當時,雙方都沒立下任何字據。現甲乙協議離婚。請問:1、若城建依法拆遷A商品房,乙母是否能得到相應補償?2、乙母的19萬元該如何處理?
熱心網友
乙母很難得到補償,因為拆遷補償只補償產權人.如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當時出資19萬的情況,可以按照借款來處理
熱心網友
乙母能挽回損失。理由: 房屋屬于違章建筑,買賣合同無效。該房屋實質上還是政府的,甲、乙及乙母都不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由于政府在房屋交易的過程中有重大的過錯,所以不僅要返還甲、乙購買房屋的房款,還應當就甲乙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實際上甲乙并未遭受損失,遭受損失的是乙母。乙母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甲乙賠償損失。甲乙二人賠償乙母損失后,可以向政府追償。
熱心網友
如果甲乙與乙母沒有辦理相關的法律手續即房產證或是能夠證明房屋權屬變為乙母的有效證明,乙母是很難要求法院支持的.該房屋規劃時,應已夫妻共同財產論.
熱心網友
1正常來說房子拆遷乙母應該能得到相應的補償。2那19萬應該由你們三方商量。
熱心網友
法律上講,乙母的不到任何的拆遷補償;現實中,由于有100多名志同道合者,加上政府部門發售,得到補償可能性非常大。19萬很大程度上屬于贈與,無任何憑證,問問兒子19萬怎樣花的,然后再要。
熱心網友
1、乙母與的19萬換房時,是否知道該房屬違法建筑?如果知,則該交易是乙母的真實意思表示,也就是乙母只能是擁有該房產。拆遷時獲取補償。因為是政府(哪一級?)所賣的房,則補償問題今后協商或不滿意就再起訴出賣人。2、如果乙母當時不知該房的違法性,則可以要求解除原19萬換房的協議,要求甲乙夫妻返還19萬,但其居住期間,應付房租;該19萬和房租作為甲乙的共同債務和財產自行協議分配。
熱心網友
問題1、城建依法拆遷A商品房,乙母是否能得到相應補償?乙母可以得到房屋實際投入的原材料費用的補償,因是違章建筑增值部分得不到補償。問題2、乙母是否還能得到甲乙的適當補償?若乙母明知是不合法建筑甲乙可以不予補償,若乙母不是明知的甲乙應對乙母的損失予以補償。問題3、若該房沒轉讓給乙母:乙母的19萬元如何處理?19萬元歸乙母個人所有。
熱心網友
違章建筑不被承認,不受法律保護,而房地產類的交易,是以所有權轉移為最終確權的,該房無法取得產權證,也就無法進行正常交易。因此,乙母與甲乙之間的交易屬于非法交易。1、即使該房甲乙承認已轉讓給乙母,但由于該房屬于違法建筑,因此城建依法拆遷A商品房,乙母不能得到相應補償;非法交易同樣不受法律保護,乙母能否得到甲乙的適當補償,取決于甲乙的態度。2、假如該房沒轉讓給乙母,其所謂的“乙母曾以19萬元換取甲乙的商品房A(價值9萬元)。”根本就不成立,因此,甲乙收取乙母的19萬換房款,屬于不當得利,應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