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兩人進行1800米競走,甲乙速度比7:9,當乙到達中點后,甲乙的速度比9:7,那()先到達終點?人的體重與人的血液質量比13:1,丁丁體重39千克,他的血液有幾千克?(我認為是39除以(13+1)分之一,而正確的是13除以13分之一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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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乙到達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說甲還有1800-700=1100米到終點,而乙還有900米到終點。設乙到達中點后乙的速度為7x,則甲的速度為9x,甲還需1100/9x的時間到達終點,乙還需900/7x的時間到達終點,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時間小于乙,甲先到終點。血液在體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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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題意可得知當乙到達中點時,甲行至700處,時間相同,我們只需要比較剩余的路程甲乙需要多少時間;設甲的速度為9x,則乙的速度為7x那么T甲=1100/9x T乙=900/7xT甲-T乙=1100/9x-900/7x =(1100*7-900*9)/63x =(7700-8100)/63x =-400/63x<0所以甲先到終點(2)由于人體內含有血液所以只要39/13就可以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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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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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先到!不多說。2、血液在體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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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先到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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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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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乙兩人進行1800米競走,甲乙速度比7:9,當乙到達中點后,甲乙的速度比9:7,那()先到達終點?/2/ 人的體重與人的血液質量比13:1,丁丁體重39千克,他的血液有幾千克?(我認為是39除以(13+1)分之一,而正確的是13除以13分之一為什么?)解析:/1/ 甲、乙兩人進行1800米競走,甲乙速度比7:9,當乙到達中點后,甲還沒有到達中點,可以設甲、乙的速度為7v、9v,則乙到達中點所需時間是900/9v=100/v,此時甲已經走到7v*900/9v=700米的地方,還有200+900=1100米以9w的速度進行下去。甲以9w速度行走,需再走時間為1100/9w;而乙需要再走900/7w(第二段速度未必是第一段的兩者的調換,此時設為9w與7w)。比較甲乙第二段所花的時間長短,即1100/9w與900/7w的大小,1100/9w -900/7w =(7700-8100)/63w 〈 0,說明甲到達終點所費時間少于乙,所以,甲先到達終點。/2/ 人的體重與人的血液質量比13:1,丁丁體重39千克,他的血液有幾千克?解析:人的體重與人的血液質量比為13:1,丁丁的體重與血液的重量比也應該是這樣,丁丁的體重是39千克,則他的血液x千克,有13:1=39:x。x=3千克。我認為提問者的看法“39除以(13+1)分之一”是錯誤的,而應該是39除以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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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乙到達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說甲還有1800-700=1100米到終點,而乙還有900米到終點。設乙到達中點后乙的速度為7x,則甲的速度為9x,甲還需1100/9x的時間到達終點,乙還需900/7x的時間到達終點,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時間小于乙,甲先到終點。設丁丁血液有x千克,得:體重:血液=體重:血液13:1=39:x所以x=39/13=3千克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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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以9v前進為1100而乙為900時間會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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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它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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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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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學生?如果是這類問題最好是自己動手做,到這里不好,對你今后的學習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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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甲先到終點。 假設乙走后半路程的速度為V米/小時,則甲的速度9V/7米/小時。而且當乙到達中點時甲走完全程的700米,即甲乙剩下的路程分別是1100米、900米。那么甲走完剩下路程所需時間為t=1100米/(9V/7米/小時)=7700/(9V)小時,在這段時間內乙可以走的路程是s=7700/(9V)小時*V米/小時=7700/9米< 900米,即在后面的路程里,當甲已經到達終點時,乙還有(900-7700/9)米的路程還未走完,故甲先到終點。 人的體重當然包括血液的質量,兩個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所以丁丁的血液質量是39kg*(1/13)=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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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太簡單了,沒有一點水平。很明顯是甲先到,還有3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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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兩人進行1800米競走,甲乙速度比7:9,當乙到達中點后,甲乙的速度比9:7,那()先到達終點?[解]先求第二段各自要走的距離:乙=1800÷2=900(米) 甲=1800-(900×7/9)=1100(米) 再求第二段各自的時間:甲=1100/9=7700/63 乙=900/7=8100/63答:甲先到. 人的體重與人的血液質量比13:1,丁丁體重39千克,他的血液有幾千克?(我認為是39除以(13+1)分之一,而正確的是13除以13分之一為什么?)[解]39×1/13=3(千克)答:他的血液有3千克.(人,包括血液是13份.其中血液1分,骨頭肉等12份.一共把丁丁分成了13份,你怎么還想再加一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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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甲先到達,當乙到達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說甲還有1800-700=1100米到終點,而乙還有900米到終點。設乙到達中點后乙的速度為7x,則甲的速度為9x,甲還需1100/9x的時間到達終點,乙還需900/7x的時間到達終點,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時間小于乙,甲先到終點。設丁丁血液有x千克,得:體重:血液=體重:血液13:1=39:x所以x=39/13=3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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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與我同名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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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1800米為此題單位1,又知開始是甲:乙=7:9,乙行到中點也就是已走到900米處, 900/9=100(米),這時以900米為單位1,100米為乙每份所走的路程; 100*7=700(米),已算出100米為乙每份所走的路程,甲乙每份相同700米為甲行的路程, 1800-900=900(米)得數為乙剩的路程 1800-700=1100(米)得數為甲剩的路程 900/7約等于128(米)此時乙剩下的路程為單位1,甲:乙=9:7,128米為乙每份大約走的路程; 1100/9約等于122(米)此時甲剩下的路程為單位1,甲:乙=9:7,122米為甲每份大約走的路程; 故:甲的速度比乙的速度快,甲先到。 此算法為小學算術算法,并非方程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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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先到終點,因為乙到達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則甲還有1100米,乙還900米.則速度比為9/7則有(1100/9):(900/7)=77/81<1,則說明甲比乙先到.因為體重包括了血液,由此總的是13,則血液重=39/13=3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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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先到終點,因為乙到達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則甲還有1100米,乙還900米.則速度比為9/7則有(1100/9):(900/7)=77/81<1,則說明甲比乙先到.因為體重包括了血液,由此總的是13,則血液重=39/13=3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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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甲先到達,當乙到達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說甲還有1800-700=1100米到終點,而乙還有900米到終點。設乙到達中點后乙的速度為7x,則甲的速度為9x,甲還需1100/9x的時間到達終點,乙還需900/7x的時間到達終點,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時間小于乙,甲先到終點。設丁丁血液有x千克,得:體重:血液=體重:血液13:1=39:x所以x=39/13=3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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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出的這么無聊的問題啊 小學水平 有高難度的再來請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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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確是甲先到達,因為在后半程甲追上乙的時候,乙走的路程是在前半程甲走的路程,所以還為到達終點,那么剩下的路程,甲就超過乙了。2、應該是39千克除以13=3千克。你要審好題,前面已經說了體重比血液=13:1,這不是很清楚說明了體重和血液的比例了嗎!這里的體重已經包括血液了,所以你不要再加了。就算不包括的話,但是它們的比例已經給你了,你直接算就行了,也不需要再加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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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乙到達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說甲還有1800-700=1100米到終點,而乙還有900米到終點。設乙到達中點后乙的速度為7x,則甲的速度為9x,甲還需1100/9x的時間到達終點,乙還需900/7x的時間到達終點,1100/9(=122.22)小于900/7(=128.57),所以甲需要的時間小于乙,甲先到終點。人的體重與人的血液質量比13:1,意思是整個人體的體重占13,而血液占1,人體除血液之外的重量占(13-1)=12,也就是說,血液質量已經被包含在13中了,是13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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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甲先到達終點??梢赃壿嬐评恚寒斠业竭_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說甲還有1800-700=1100米到終點,而乙還有900米到終點。設乙到達中點后乙的速度為7x,則甲的速度為9x,甲還需1100/9x的時間到達終點,乙還需900/7x的時間到達終點,1100/9小于900/7,甲需要的時間小于乙。再告訴你一個更方便的方法:乙到達中點速度由9轉為7那么乙1/2的路程速度為9,1/2的路程速度為7。而甲7/18(1/2乘7/9)的路程速度為7,剩下的路程(1減7/18)速度為9。相比較,甲比乙快。至于第二題,你要注意體重中也有血液的重量。這么一提示,你應該知道為什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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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血液=體重:血液13:1=39:x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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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是甲先到,第二題不會,MBA的題不會是這樣的吧,應該比這容易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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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甲先到,因為當乙到達中點后,他跑了900米,而乙跑了700米,(因為甲乙的速度比是7:9)乙還有900米要跑,而甲還有(200+900)=1100米要跑,這時甲乙的速度比是9:7,用(1100/9)*7得甲在跑到終點時乙的后半程跑了多少米,約等于854,所以當甲到達終點時乙還沒跑完后半程的900米,所以甲先到終點。2、人的體重與人的血液質量比13:1,意思是整個人體的體重占13,而血液占1,人體除血液之外的重量占(13-1)=12,也就是說,血液質量已經被包含在13中了,是13分之一,所以丁丁血液質量應是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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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yuqing0620的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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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1800-((900/9)*7))/9 ===〉7700/63與乙:900/7 ==〉8100/63進行比較,用的時間少的先到,所以甲先到。順便問問你是不是考mba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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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乙到達中點(900米)時,甲到達900米的7/9,即700米,也就是說甲還有1800-700=1100米到終點,而乙還有900米到終點。設乙到達中點后乙的速度為7x,則甲的速度為9x,甲還需1100/9x的時間到達終點,乙還需900/7x的時間到達終點,1100/9小于900/7,所以甲需要的時間小于乙,甲先到終點。設丁丁血液有x千克,得:體重:血液=體重:血液13:1=39:x所以x=39/13=3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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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答案:乙先到達這個很明顯拉,因為如果是甲先到了,那么甲到達后的速度就變成0了,這是乙還沒到,當乙到了,甲已經不動了,所以這是甲乙速度不就是無窮大!所以甲先到不成立,那就是乙先到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