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各有20元錢,甲和乙共欠丙10元,每人還丙5元.現在丙有30元,甲和乙各15元,為什么丙比其他人多15元而不是10元?

熱心網友

因為甲給丙5元,乙給丙5元,這樣甲乙各少5元,最后各剩15元啦。那丙就多10元加原來20元那就30元,所以這樣就比他們多15元啦。

熱心網友

不為什么,開始時是三人互相之間相比一樣,而后則是丙與甲乙兩人相比.當然是少15元了

熱心網友

有意思。哈哈哈哈哈哈

熱心網友

丙現有30,而甲乙各有15.30-15=15,因此丙比其它人多15。

熱心網友

甲和乙各還給丙5元,實際上丙增加了10 元.而原來三人都是20元,現在甲和乙都是15元,不計算甲和乙還的錢,丙比甲和乙多了5元,加上還來的10元,這樣就多了15元!

熱心網友

你也說了:現在丙有30元,甲和乙各15元因為 30-15等于15而不等于10 所以 丙比其他人多15元而不是10元

熱心網友

因為丙現在比原來的20元多出了10元,而甲和乙各比原來的20元少了5元,所以丙比其他人多15元而不是10元。祝你如意。

熱心網友

哈哈,問得好。樓主想把大家引到以偏概全的方法上,甲或者乙與丙的差距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本身的直接關系,比如甲與丙:甲欠丙5元錢,一來一回就相差10元錢(這也就是樓主要引導大家的地方);二、甲乙丙三者中乙丙的間接關系也對甲丙關系產生影響(這里表現為擴大了甲與丙的差距5元)。綜上可知忙碌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復雜的,當我們這個社會富人原來越少時,窮人與富人的差距可就不是你(假設是窮人)所看到的就差一輛寶馬(你和富人直接的關系)那么簡單了。

熱心網友

甲給了丙5元后,等于甲少了5元,而丙加了5元,這樣丙就比甲多十元,但是乙也給了丙5元,所以丙比甲多15元;乙也是同理

熱心網友

開始三人手中錢數相同。甲給丙5元,乙也給丙5元,丙手里多出10元;而甲和乙每人手里少了5元,這樣算來丙自然比甲和乙每個人各多出15元了。真是莫名其妙的題目,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