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畢業生,想在東莞參加自考,但如何參加呢?還有自考報名有無配套的教材呢?

熱心網友

您好!您可以到東莞市自考辦去報名的。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以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教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2.什么人可以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級自學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名。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學歷層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分為專科和本科兩個層次,專業類型可分為專科專業、本科(可分為基礎科段和本科段)專業和獨立本科段專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科、本科等學歷層次,與普通高等學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已經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研究生、本科或專科畢業人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免考部分課程。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如何進行管理?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都要進行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課程合格證,并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合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考生取得一門課程的課程合格證,省級自學考試機構即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考生因戶口遷移、工作變動需要轉地區或轉專業參加考試的,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5.畢業條件和畢業時間?考生符合下列規定,可以取得畢業證書:1)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2)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其他教學實踐任務;3)思想品德鑒定合格。獲得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者,國家承認其學歷。符合相應學位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人員,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授予相應的學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畢業時間,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6.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國發[1988]15號)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本著用其所學、發揮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他們的工作;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據需要,在編制和增人指標范圍內有計劃地擇優錄用或聘用。"同時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后,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7.報名、報考及考試時間?全國統一的考試時間一年共兩次,具體為:四月份的最后一個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十月份的最后一個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另外,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還有自己的考試時間),各地的報名時間一般在考試前的一至四個月內,所以請考生以當地自學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的報名、報考及考試時間為準。8.實踐環節考核、報名時間?請與各主考院校聯系9.英語聽力和口試報名、考試時間?每年5月、11月最后一周報名,6月、12月第一周考試,報名、考試地點在西安外語學院。10.何時何地報名?按照各地市規定的報名時間,考生可按自己的志愿,在任何地市所設的報名點報名。11.報名時對考生有什么要求?首次報名者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含軍人、武警人員證件)報名。報名時須按規定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考生登記表》")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以下簡稱"《報名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課程卡》(以下簡稱"《報考課程卡》")。交納照片和報名、考試費,領取省自考辦統一印制的《準考證》。非首次報名者經核驗已發的《準考證》及規定的有關證件外,只須填寫《報考課程卡》。準考證號在首次報名時確定,并由報名點在考生報名時按全國統一規定的十二位數字編排,格式如下:XXXXXXXXXXXX位1-2地(市)代碼位3-4縣(區)代碼位5-6報考年度四月份考試為1,十月份考試為2上半年其它考試為3下半年其它考試為4《準考證》中的考生序號必須以縣(區)為單位不分專業依次排列。12.考生如何選擇報考的專業及課程?根據自己原來掌握知識情況來選擇適合自己發展前途的專業;按照"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安排表"(報名手冊)的要求,在自己所選專業欄內任選1~4門課程考試。13.考生何時領取考試通知單在離每次考試前一個星期左右在報名點領取考試通知單。14.報名報考有關收費?參加高考教育自學考試的面向社會開考專業每科次收報名考試費18元。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委托開考專業每科次收報名考試費31元。15.考生如何參加考試?考生本人憑《準考證》、《身份證》和《考試通知單》等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考生在考場內必須嚴格遵守《考生守則》。違反考試規定和《考生守則》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16.何時開始評卷?每次考試結束三天后開始評卷。17.如何組織評卷?評卷工作由省自考辦組織實施評卷工作由省自考辦確定在有關高等院校內集中統一進行。承擔評卷工作的高等學校應成立評卷領導小組,學校主管領導任組長,省自考辦派人參加。各課程評卷組應由具有中、高級職稱的該課程骨干教師擔任負責人,以確保評卷的質量。評卷教師應聘任從事本課程教學工作、業務水平較高、責任心較強、作風正派的教師。有直系親屬參加本次考試的教師必須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得參加本次評卷工作。答卷、答題卡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答卷保密號的編排與管理是省自考辦的職責,其它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介入。承擔評卷工作的高等學校應按規定時間向省自考辦運送答卷,運送答卷時要做到專人專車,履行嚴格的答卷交接手續,確保答卷安全。承擔評卷工作的高等學校要設立答卷保管室,保管室應在二層樓以上,且要晝夜值班,值班人員不得少于兩人,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評卷場所設專人保衛,出入須憑《評卷工作證》。《評卷工作證》不得轉借他人,丟失須及時報告評卷點負責人。評卷人員不得擅自將試卷帶出評卷場所。評卷工作人員離開評卷場所時,必須將所有答卷交答卷保管室保管。評卷期間的答卷保管、收發必須有嚴格的清點、檢查、登記手續。如發現有密封不嚴,倒裝等現象,應及時交答卷保管室處理。評卷前應對全體評卷老師及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保密紀律的教育和評卷規定的培訓,評卷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評卷注意事項》。評卷前各課程評卷組負責人應組織評卷教師認真研究試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并對部分答卷進行試評。應在試評基礎上制定評分細則,評分細則應報省自考辦備案。凡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有誤須更正的,應由承擔評卷工作的高等學校向省自考辦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凡全國統考課程,須經教育部自考辦批準后方可執行。評閱主觀性試題(非選擇題)的教師必須由本學科業務水平較高的具有中、高級職稱以上的教師擔任。評卷中發現的違紀、舞弊,省自考辦要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評卷中發現大面積違紀、舞弊及雷同卷,要詳細記錄,報省自考辦迅速查處,省自考辦應及時報告教育部自考辦。評卷工作中必須建立復查制度。復查一定要嚴格,不得隨意加、減分。凡復查后不及格的試卷,應加蓋"不及格"章。涉及到分數更動時,應在題首分數處改動,并由復查教師簽名;因分數更動涉及及格與否時,應交課程評卷組長審查簽名并加蓋"分數復核變更章"。省自考辦負責評卷檢查驗收工作,檢查驗收應在試卷密封情況下進行,質量檢查結果應作出報告。評卷工作應實行獎勵和處罰相結合的辦法。凡能按教育部自考辦及省自考辦的有關規定進行評卷,所評試卷經省自考辦檢驗符合要求、質量較好,或能積極發現雷同卷的評卷單位和人員應給予獎勵;對違反評卷紀律或沒達到有關評卷質量要求的評卷單位和人員,由省自考辦視情節輕重,分別采取扣發評卷費、通報批評、取消評卷資格等處罰措施,或對責任進行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評卷結束后,由省自考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課程合格證》;成績不合格者,不進行補考,可參加下一次該課程的考試。18.如何組織登分?1)、登分工作在試卷全部復查完畢以后進行2)、試卷啟封后,須將試卷密封封面裝入原試卷袋內,按《考場編排和考試成績登記表》的順序進行登分。3)、登分時,須將《考場編排和考試成績登記表》與試卷的姓名、座位號對照,一人讀分、一人寫分。每個考場登分完后,要全部復核一遍,做到準確無誤。并在規定位置簽名。4)、登分時,字跡要工整、清晰。缺考記號"/";違紀試卷在分數欄記為"作廢"、不得記為"0"分。5)、如果發生登分錯誤,改正時須在改正后的分數旁邊,讀分人和寫分人共同簽名。6)、同一場課程的試卷全部登分完畢以后,須按考場逐個與成績登記表核對,然后抽出及格試卷和違紀試卷。7)、違紀應考者的試卷由地市登分建檔組填寫《應考違紀情況登分表》一式二份;《應考者違紀處理通知單》一式二至三份。《應考者違紀登記表》裝訂后,一份留地市存查,一份連同違紀試卷交調配質檢組;《應考者違紀處理通知單》一份隨成績通知單寄交應考者本人。一份歸入應考者考籍檔案,嚴重違紀者還須將另一份送本人工作單位。8)、登分完畢,不及格試卷經調配組復查后,地市各登分建檔組按考點分專業"井"字型捆扎(約20-30袋一捆)、由各地市帶回保管以備考生查閱。違紀試卷按專業、課程、依登記順序逐份整理交調配組存查。9)、地市登分建檔組在每個專業登分完畢后,須及時將各專業的試卷和,《考場編排和考試成績登記表》一式二份送交調配質檢組進行復查。10)、調配質檢組對高教專科各專業的登分進行復核以后,須將《考場編排和考試成績登記表》分專業按課程裝訂成冊,一份交由微機組輸入成績,打印成績通知單和《課程合格證書》,一份退還市登分建檔組。中專各專業的登分進行復核以后須將《考場編排和考試成績登記表》一份退回地市登分建檔組。一份留省歸檔。11)、中專各專業,由地市登分建檔組根據《考場編排和考試成績登記表》填寫成績通知單和《課程合格證書》。填寫《課程合格證書》時,在空格內須劃"/",課程名稱不得隨意簡寫。成績通知單和《課程合格證書》填寫完畢以后,地市登分建檔組須全部復核一編,做到準確無誤。12)、各地市登分建檔組對《課程合格證書》要確定專人管理,并嚴格履行領取和交接手續。19.何時公布成績?登分結束后一個星期向社會公布成績。20.網上如何查詢成績?根據自考辦向社會公布的成績查詢電話或網址查詢。21.如何建立考生檔案?1)、對經考試有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成績合格或在考試中違紀的應考者,由地市登分建檔組建立應考者個人考籍檔案。2)、應考者考籍檔案的內容包括:①報名登記表《即應考者成績卡》;②及格課程試卷;③《應考者違紀處理通知單》。3)、建檔程序為:①把本次考試同一專業各門課程的及格試卷按應考者的報考號順序統一編排;②根據及格試卷填寫《應考者成績卡》,并將其按應考者報考號順序,每200頁裝訂一本。③對照姓名、報考號,將及格試卷、《自學考試應考者違紀通知》歸入應考者考籍檔案袋。22.考生考籍如何管理?考籍管理工作由省自考辦負責,實施計算機管理。考籍管理工作按學分制和學年制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所有合格課程有效期為八年。考籍管理以準考證號為序進行管理,跨考其它專業的考生(包括因專業停考需報考其它專業的考生)不辦理新的準考證,只填寫《報考課程卡》,即可參加另一專業的課程考試。跨考的專業的考生成績均記錄在考籍庫準考證號碼下,以防止一生多證的現象發生。因戶口遷移或工作變動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考者,應按有關規定辦理轉考手續。凡專業停考或跨省轉考的考生,可免考有效期內的名稱相同、考試成績合格,且學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學專業中的課程。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可免考有效期內的名稱相同、考試成績合格,且學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學專業中的課程。報考獨立本科段專業的考生,需提供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證書的原件,并根據有關規定參加考試。考籍檔案應包括考生的《考生登記表》、各科合格成績、首次辦理準考證的同底片照片(畢業證用)、考試期間的獎懲記錄等有關材料。不合格課程的答卷在成績發布三個月后銷毀。省自考辦對自學考試畢業生,應置備畢業生名冊(后附《考生登記表》),畢業生名冊應長期保存。畢業生合格試卷一般保留半年后銷毀。考生的思想品德鑒定,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負責,非在職人員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負責。考籍檔案必須由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保管制度。畢業資格審核時,考生的課程成績和獎懲記錄要嚴格與省自考辦計算機的記錄相符。考生能提供全部課程的有效《課程合格證》,完成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設計),經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即可申請辦理畢業手續。全部材料經審核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發給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統一印制的畢業證書。省自考辦要加強對辦理畢業手續工作的管理,建立嚴格的證書、印章保管措施和必要的內部制約機制。畢業生的畢業時間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本科畢業生可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等有關文件的規定,授予學士學位。23.考生如何申辦畢業證書?考生攜帶本人準考證、全部單科合格證、實踐環節合格證及檔案,帶兩張同底版兩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相片在考試所在地申辦考試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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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考慮你要考什么專業,先到那個學校報個名。辦一張自學考的牡丹卡。去報名的時候,旁邊肯定有賣自學考的教材,哪里的教材你可以買得放心一點,而且還有老師指導。現在自學考,網上還有教程的。如果需要再與我聯系。

熱心網友

你可以去報考啊,當然備有教材;若有不懂得情況可詳細查找相關網站,相信能讓你更深入得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