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以儲蓄存款方式,為其子女接受非義務教育積蓄。存期5年,目前已存4年,現在銀行突然發布公告:教育儲蓄截止11.30日止如果不取將要扣利息稅,如果11.30日以后取出就視為活期存款,將被扣除利息稅,這種做法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是否是銀行為自身利益的一種單方違約行為?

熱心網友

國家的政策調整,銀行也無奈。但銀行最初執行教育儲蓄的政策是有偏差的,有一定的責任,但倒霉的老百姓。

熱心網友

正是因為國家出臺了新的政策,才有了12月1日前后的變化,所以,1號之后的都是符合國家規定的。(你也可以理解銀行1號以前的做法都是違法的,不過新法在12月1號才生效。沒辦法追究銀行以前的違法行為。)這種做法不能算作銀行的單方違約行為,因為變化是國家的政策所致,不是銀行的單方行為。如果銀行不執行國家(12月1號開始)的政策,銀行就是違法了。另外,你到期取款,是不會按活期算的,但可能要扣稅(如果你沒有辦法出具證明的話)。其實,在以前的教育儲蓄,利息又高還免稅,銀行和你我都是鉆了國家政策的空子。都偷漏了國家的稅款,也就是說國家減少了收入,現在國家拉緊了政策,你全當給國家繳稅,做了貢獻好了。向納稅人致敬,呵呵。

熱心網友

教育儲蓄是指為子女接受非義務教育(九年制義務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專、大學本科、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積蓄辦理的儲蓄。 優惠條件: 1、免收利息所得稅。 2、利率優惠。一、三年期教育儲蓄按開戶日同期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六年期按開戶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利率計息。 儲蓄對象 在校小學四年級(含四年級)以上學生。 開戶條件 采用實名制,憑儲戶本人(學生)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到儲蓄機構以儲戶本人的姓名開立存款帳戶。 儲蓄金額 起存金額為50元,本金合計最高限額為2萬元。 儲蓄年限 存期分為一年、三年、六年。儲蓄方式采用零存整取方式。從第一個月起,每月存入等額款項,最少存兩次,每次最多存1萬元。 支取條件 憑存折和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以下簡稱“證明”)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一份“證明”只享受一次優惠。如不能提供“證明”的,則不享受優惠條件,并按同期同檔次零存整取利率計息。六年期按五年期零存整取利率計息。 逾期支取 逾期部分按活期利率計息,并不享受教育儲蓄優惠條件。 提前支取 若能提供“證明”的按實際存期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利率計付利息,同時享受教育儲蓄優惠條件。對不能提供“證明”的按實際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漏存處理 如中途漏存,應于次月補齊。未補存者,該筆教育儲蓄不得再存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