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媳婦都是80年出生,2004年4月26日結婚,2005年6月29日順產一個男孩,我倆在同一個單位,本單位在今年11月1日入的醫保!關于生育的醫保補貼問題,我很是不明白~~請高人指點一下~
熱心網友
你好,據我所知,像你這種情況是不享受醫保補貼的,只有正常的9產假,如果是晚婚,產假是120天,正常婚產假是90天,因為你們單位是今年11月份才給入的醫療保險,而懷孕之前參加醫療保險的才能享受醫保待遇,你們是在參保之前就有的小孩,所以不行。
熱心網友
你好,像你這種情況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險的,只有正常的90天產假,如果是晚育,產假是90+30天,難產(剖宮產)加15天,多胞胎每加一胎加15天,以上可以累計,因為你們生育時間早于參加生育保險時間,所以沒有生育保險可以報銷,呵呵晚5個月就好了!!
熱心網友
生育保險是國家強制單位為職工交納的保險費,男女職工都交,交納的保費不入個人賬戶,也不用個人交納,是單位交的.但是只有女職工在今年十二月一日后生產的才享受生育補貼,順產可報銷2000,手術可報3000,之前生育的不能報銷
熱心網友
你妻子生孩子是在入醫療保險之前,是不能享受醫保補貼的. 你妻子是正常產 享受正常的產假,是90 天,你們結婚時超過23歲,是晚婚,還享受一個月的晚婚晚育假.
熱心網友
你自己上網查一下吧,不過我想,生產后再入保的有可能沒有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