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3歲時父親去世了 媽媽帶我和姐姐改了嫁 當時房產奶奶已經分好 大伯和叔叔到了房產 后來大伯把自己的房子賣了住在我們的房子里 說好我長大結婚時還回 有大姑和老姑作證 街坊們也都知道 可是我結婚時他又說沒地方去住等他們死后還給我們也是姑姑們作證 因為我們有房也是可憐信任他們就答應了可是后來他們偷偷辦了房產證姑姑們說沒辦法 如果我們去告她們不會作證了 我想知道還有沒有辦法要回我的房子

熱心網友

你在問題里面說到:“我在3歲時父親去世了 媽媽帶我和姐姐改了嫁 當時房產奶奶已經分好 大伯和叔叔到了房產。”房產是怎么分配的?是你父親的房產么?如果是你父親的房產,你的奶奶也沒有權利分配的,因為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在被繼承人也就是你父親去世的時候,如果沒有留有遺囑的話,應該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也就是,配偶(你母親)、父母(你的爺爺奶奶),同胞兄弟姐妹。因此說,房產的分配中間有問題,你奶奶分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你說的很不清楚,到底有幾間房子?怎么分配的?你都沒有說明白,如果你能說明白還好辦一點。說實話,問題是挺麻煩,不過你說得清楚一點,我會考慮如何推薦你一個比較好地解決辦法的。

熱心網友

找你奶奶問問就清楚了.

熱心網友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很不幸地告訴你,這個問題沒有辦法解決。法律上不僅講事實還講證據,現在你沒有辦法證明那房子是你的,而對方卻有房產證在手,有房產證,從法律上講,對方就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對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你起訴到法院,沒有證據,也只能敗訴。就像很多人把錢借給親戚不打借條一樣,改天對方不承認了,空口無憑,只能自己吃虧。吃一塹長一智,以后要注意,不能過于感情用事,做到親兄弟明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