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對口腔科醫護人員給予因工作有害身體或者易患職業病而給予補償。

熱心網友

很難說是職業病!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職業病防治活動。  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醫療保險處理吧!

熱心網友

好像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