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房產證》上有哪些內容,我知道過去的《產證》上都寫的是“所有權”可我的《房產證》上寫的是“使用權”,而且在“使用權來源”一欄填的是“出讓”,“使用期限”一欄卻是空白,房屋狀況中也沒有“所有權性質”欄目(我記得老式產證上有這個欄目),不知我的產證有問題嗎?

熱心網友

你過去的《產證》上都寫的是“所有權”那就說明你過去的房屋是你的私有財產,即全產權房。 據你的表述,你現在的房屋沒有取得他的所有權,而是房屋所有權人(房開商)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你使用(公房)你每月或者每年向房開商交一定的租金。你只取得了該房的使用權。包括優先使用權。這很有可能是因城市拆遷分給你的公房。也就是說你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這房你只有居住的權利,沒有轉讓或者抵押的權利。

熱心網友

各個地方應該不同吧,反正上海這里是這樣的,分綠色,咖啡色,紅色。綠色的話就是產權證,咖啡色的話以前是公房,只能是租賃得來的使用權,但上海曾經有過政策鼓勵持有這種產證的居民購買下產權,紅色的話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俗稱土地證)。估計你的是第二種,如果已經購買下產權的話,應該在產證上有個圖章的說明該產權已被購買下,等同于綠色的產證。

熱心網友

我的是2000年版的,和你說的老式的類似,3項內容均有詳細記錄,今年2月領的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