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是一位精神病人,他去年住在周口店附近的一家很偏僻的衛生所里,醫療條件很一般,但護士們的態度很好,他對那里的環境很熟悉。一年前,他再次犯病,由于種種原因病情耽誤了一年沒有治療,在此之前他的精神病已復發過四次,現在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是選擇一個正規的之療條件好的醫院讓其就診,還是讓他去一個他比較熟悉,護士和醫生都可以各他一定重視的較小的醫院時他就診?

熱心網友

如果經濟能力可以承受,可以去條件好的醫院治療。如果你父親的疾病已經確診,治療方面也有金標準,那么不一定要去大醫院,住在你家附近的醫院照顧起來方便,又便宜,你父親對環境也熟悉,這些都對治療有幫助,畢竟,精神關懷對你父親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