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高難度的問題:美國的政體是三權分裂嗎?英國是君主立憲嗎?哪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俄羅斯等大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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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三權分立”,不是三權“分裂”2 三權分立不是政體,是國家權力分別由總統(tǒng)(行政權)、議會(立法權)、法院 (司法權)共同行使并互相監(jiān)督的制度。 3 政體是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目前世界上只有兩種形式的政體。 一種是君主立憲制,如英國、日本、挪威、西班牙等國。特點是有國王,國王是 國家元首,但無實權。權力在議會和內(nèi)閣(政府)。 一種是民主共和制。特點是沒有國王。 民主共和制又分兩種: 議會制的民主共和制,選民只選議員(組成議會),議會中的 多數(shù)派再組建政府,如德、法、意等國 總統(tǒng)制的民主共和制,選民直選總統(tǒng),總統(tǒng)組成政府。如美國 俄羅斯就是 補充:“三權分立”是一種和獨裁專制相對立區(qū)別的,將國家權力有效分配、合理行使的政治國家政治理念 和政治實踐。不應該把它說成是“政體”。當然,在這種政治理念和政治實踐條件下,肯定有一種“政體”要產(chǎn)生出來,而且這產(chǎn)生出來的“政體”必然區(qū)別于如薩達姆政權的專制政體(薩達姆的伊拉克在形式上也是“三權分立”)。事實上,如英國、日本、西班牙、挪威、瑞典等國家,雖然其政體是君主立憲制,但國家權力(拆分為立法、行政、司法三個方面的權力)的行使也和美國一樣,也是實行三權分立。而美國的政體(包括更多的資本主義國家的政體)卻不是君主立憲制。即如中國,撇開“黨體”(政治學有這個名詞),單從國家權力分配,行使上看:立法權在人大,行政權在國務院,司法權在法院,這也是分立了的。不過中國特殊在并不徹底、嚴格分立,內(nèi)中有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協(xié)調(diào)作用。至于將來怎樣發(fā)展,是“中學西漸”還是“西學中漸”, 得要靜觀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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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都三權"分裂"了還那么強大, 要是三權不分裂那還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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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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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確的名稱是叫三權分立。但我記得小平同志一次在接受美國記者采訪時,針對記者問中國為什么不實行三權分立時,在解釋了中國的政治制度和觀念后,說:美國的三權分立,實際上是三個政府。從這個角度看,說分裂也是對的。2、三權分立首先是一種政治理論。理解成一種政體也是可以的。政體是政權的組織形式。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相互獨立,互相監(jiān)督,可以說是政權的組織形式。3、英國和日本都是君主立憲制,保留國王作為國家名義上的最高首腦。而首相和內(nèi)閣實際上是國家最高行政機構和行政首腦。你說的其它國家都是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