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廈門特大走私案的時候。 在廈門特大走私案發生前,我爸爸包了這個酒店的全部裝修,酒店也經營了幾個月。可是在這期間,欠我們的裝修費都沒給過我們。后來,被查出了,這個酒店的負責人,原來也是廈門特大走私案中的一員,于是,酒店就被查辦了。可我們的裝修費,到現在為止還是沒著落。 公家根本不管,他們只知道封了酒店。我們被抓的那個人的代理人,可他一直拖,拖了這么久,就是不給。 我們的日子現在過的很苦,因為,那基本上都已經耗盡了我們的全部的存款。這六年來,我們一直在想辦法,一直在做很多事,可結果還是什么都沒有。也害的我爸爸自己現在什么都沒做,全家人的生活真的進了癱瘓的狀態。 我在讀書,我妹妹也在讀,可是我覺的生活真的沒辦法再下去了。妹妹已經放棄了,她想要去打工為了家里。因為,她真的受不了,每個月這種借錢的日子。幾年了........
熱心網友
由于不知道你爸爸包這個酒店裝修時簽定的合同細節,無法明確判斷此事,但可以給你出以下主意:1、酒店經營了幾個月,說明他有其他設備(或資產),你父親應該也是債權人,法院一般是受其它債權人委托才會去查封酒店,既然你也是債權人,應該在法院受理債權登記時去登記,待法院拍賣酒店資產時你們至少可以討回部分資金減少損失。(詳細情況應該咨詢律師)2、在被查封的酒店門前“舉辦特定活動”,引起新聞界的關注。
熱心網友
跟誰簽的合同就找誰!只要他還有家底就有可能要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