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同屋好友,一塊在外地生活了4年多,感情一直不錯。每月房租共1300元,各自分攤。今年我和男友買了房子,現在已經搬進去住了。到4月底,我們的房租又要該交了。3月我已經和他說過,4月以后我就不住了。他也爽快的答應了。可今天她電話對我說讓我在和他分攤一下下兩月的房租,她的原因是無力承擔這筆費用。大家認為我該不該給錢呢?
熱心網友
不應該給,但是可以借
熱心網友
我覺得既然你不再住了.就不用再給錢了.但你們之間的友誼如果還不錯的話!且她確實有困難的話.我覺得你就以借的方式暫時借她應急.且再強調你要去男朋友那住了,不會回來再住.待她寬松點再還你...
熱心網友
錢可以借給她但是一定要還~~
熱心網友
可以讓她或者幫助她再找一個室友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