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半了,孩子一歲半,現在女方提出離婚,要求將房產轉移給孩子,同時,男方給與女方18萬小孩撫養費,這樣合理嗎?當前家庭沒有存款,也沒有做生意.男方不同意,女方威脅如果不給就到法院告,法院不判就當庭自殺,大家說說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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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理。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她到法院告,如果你也想離,就對法庭說感情確已破裂,要不然離不成,離成了,就讓法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要想要小孩的話,最好再拖上一段時間,這么小,一般不會判給男方,除非女方沒有撫養能力(沒有固定收入等),法院的原則是有利于兒童的成長。由于沒有存款,所以只要你們不達成協議,法院肯定不會支持她,因為法院不能在你們之間設立債權債務關系。 如果你不想離,就告訴法院你還愛著她,或者喜歡她,至少表示你還愿意和她一起生活。自殺?這只是女人的慣用伎倆,結合她的歷史來仔細考慮,估計不會。
熱心網友
如果錢(財產夠多)夠多,女方提出的部分占共有財產的一半左右,該分給女方的還是要給女方。否則,女方要告她去告,要自殺是她的事,不管走到哪里,合理合法才能立足。
熱心網友
人民法院會有公斷,因此讓她去搞吧,如她當庭自殺,與你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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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一下,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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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無理取鬧嘛!讓她去告吧。同情。
熱心網友
從上情況看房產不能轉,小孩撫養費男方按期付給。沒一次性一說。建議參看婚姻法
熱心網友
那就讓女方自殺吧。問題是如果離婚男方也沒有那么多的錢給女方,那還不如讓女方當場自殺方便呢!這種借雞生蛋的壞女子實在太可惡,既然想要一個孩子,那當初為什么不找一個大款來包自己做二奶呢。想死何苦害人呢,想逃避婚姻的責任和義務何苦讓一個無辜的男人倒霉呢。
熱心網友
還是讓女方到法院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