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我全家辦理第二代身份證,在東麗新立村派出所,當時辦理時派出所電腦系統中默認的新身證號,和原身份證不一至(錯誤的內容是:生日)當然,我自己清楚,自己的身份證還是原身份號正確,當我要求派出所人員,更正時,她確說系統默認的號不能改,也就是說,我要承認一個錯誤的身份證號,▲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如果想改正的話,需要什么手續?(現在連底檔都不讓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