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除了夫妻雙方同為獨生子女的條件下,還有什么情況允許生二胎?比如說生完第一胎后幾年后可以!謝謝!
熱心網友
北京市原來的有關條例規定,公民在9種情形下可被批準生育第二個子女,符合條件的夫妻如果希望生育第二胎,其生育間隔必須不得少于4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28周歲。考慮到如果間隔時間和女方年齡兩個條件同時具備,有可能造成許多高齡產婦,不利于母嬰的健康和安全。新出臺的條例規定,按原規定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情況的公民,在上述兩個條件中只需具備一個,即可生育第二個孩子。 9類家庭可生第二胎 只有一個子女,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并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婚后5年以上不育,經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為不孕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再婚夫妻雙方只有一個子女的; 從邊疆調入本市工作的少數民族職工,調入前經當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農村居民,只有一對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個子女,其兄弟不收養他人子女的; 男性農村居民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并書面表示愿意贍養老人的; 遠郊區、縣農村居民,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或者一方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在深山區長期居住并以農業生產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生活有實際困難的。。
熱心網友
生那么多孩子干嗎。我好象聽說隔15年可以再生一個。
熱心網友
補充一下:離婚后再婚的,再婚的兩個人只有一個人有一個小孩的,可以再要一個孩子。也就是說,再婚的夫妻,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他們兩個只要只有一個人有過一個小孩,不管是在身邊還是不在身邊,都可以再生一個孩子。如果其中有一個人曾經結婚兩次,并且跟兩個配偶一共生過兩個以上的孩子(含兩個)不管是不是歸他撫養,也不管他現在的配偶有沒有過小孩,他們都不允許再要了。如果兩個人都曾經有過小孩,再婚后也是不允許再要了。不過現在有人為了再要小孩,托關系開證明,說自己的孩子有智力方面的障礙或者身體殘疾的,可以在孩子4歲以后再生一個。
熱心網友
夫妻雙方同為獨生子女男方離婚后再婚,女方未生育生育后為殘疾兒少數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