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得了精神分裂癥,就 是今年五月,醫生說我 至少要吃三個月的要,是真的嗎?我是一位高四的學生,境內高高時,我病拉,病的不醒人事,爸媽把我送去精神病醫院,醫生說我得了精神分裂癥。在那里治療了一段時間,好點拉,醫生說我至少要吃三個月的藥,可我就吃拉兩個月的要就停拉。現在也沒覺得有什么不好的就是有時候回覺得有一點點頭痛。我現在是叫痊愈了呢,還是根本沒好,只是感覺而以呢,我現在該怎么辦呢?是繼續治療還是這樣好好療養?那又該怎么樣療養呢?請幫幫我好嗎?
熱心網友
你要到醫院看醫生,遵醫囑吃藥,合理安排學習和休息,空閑時聽音樂看字畫,幫父母做家務。最關鍵的是要保持樂觀向上的人生觀。相信自己完全有能力戰勝一切困難。那么我相信你的人生一定是美麗的。
熱心網友
心胸開闊,順基自然,別胡思亂想.
熱心網友
從你打了這段字看,基本還沒好,還是吃藥吧
熱心網友
問錯地方了
熱心網友
請在你家樓頂寫上大大的SOS,外星人會來幫助你的!
熱心網友
你問錯地方了吧?!不過看你說話還算正常啊
熱心網友
你不光是精神上的問題啊!...............
熱心網友
我看您很正常。
熱心網友
看醫生啊還有啊這里是F1的地盤你走錯門了把
熱心網友
你還是看看心理醫生吧或許你根本不是什么精神分裂 而是其它的病罷了
熱心網友
看不懂
熱心網友
從你打了這段字看,基本還沒好,還是吃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