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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用飛機命名,世界上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國在對自己研制和使用的飛機命名時,是根據各自的習慣和特殊規定來進行的。 我國軍用飛機的命名使用代號,代號由機種和設計代號(亦稱序號)組成,設計代號表示飛機的型號。殲擊機用“殲擊”代表,轟炸機用“轟炸”代表,強擊機用“強擊”代表,運輸機用“運輸”代表等。代號后面再加上號碼,就是飛機的命名。例如,“殲擊-7型”、“轟炸-6型”、“強擊-5型”等。上述命名有時簡化為“殲-7”、“轟-6”、“強-5”等。殲擊機或轟炸機改為偵察機后,機種代號上再增加一個“偵”字,“殲擊-6型”改的偵察機稱為“殲偵-6型”。 美國根據國防部的命令規定,對軍用飛機的命名使用代號和名稱。代號包括機種代號和設計代號,機種代號表示飛機的種類或型號,它采用的符號是英文大寫字母,一般用飛機種類(或型號)的英文單詞第一個字母來表示。如“攻擊機”的英文單詞是“Attackplane”,它的機種代號就是“A”;“轟炸機”的英文單詞是“Bomber”,它的機種代號就是“B”。目前,美軍的機種代號主要有:A-攻擊機,B-轟炸機,C-運輸機,E-電子設備機(包括雷達警戒、電子對抗、空中指揮和空中通信等),F-戰斗機,H-直升機,K-空中加油機,S-反潛機,U-多種用途飛機。使用序號采用阿拉伯數字,寫在機種代號之后,一般用來表示使用或設計的順序。如F-14表示設計代號為14的戰斗機,B-70表示設計代號為70的轟炸機。如果原來的飛機改做其他用途,則在原有的代號前面再加一個代表新用途的字母。例如F-4改為偵察機后,其代號為“RF-4”;C-135改為空中加油機后,飛機的代號為“KC-135”。如果原來的飛機作了改型,則采用改進型序號。改進型序號用來表示飛機改型的順序,使用的符號是英文大寫字母,寫在使用序號的后面,如“F-5A”、“F-5B”、“F-5E”分別表示F-5戰斗機的第一、二、五次改型。 前蘇聯軍用飛機的命名使用設計局代號和設計代號。設計局代號一般以設計局創建人姓氏的頭2~3個俄文字母表示。例如,安東諾夫設計局以“AH”(安),伊柳辛設計局以“ИЛ”(伊爾),蘇霍伊設計局以“CУ”(蘇),米高揚和格列維奇設計局以“MИГ”(米格),圖波列夫設計局以“TУ”(圖)來表示。MИГ-23表示米高揚和格列維奇設計局設計的,設計代號為23的飛機。 新型飛機一般是保密的,別的國家可能很長時間不知道,為便于討論問題,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國家專門成立了一個軍事裝備“命名委員會”,給原蘇聯等國的一些新軍用飛機、新裝備命名。命名有一定的規律,轟炸機選用“B”字母,戰斗機用“F”字母作開頭。如“逆火”(Backfire)轟炸機,就是這個委員會而并非前蘇聯自己起的名字,前蘇聯自己起的名字叫圖-22M。 另外,為使沒有生命的軍用飛機顯得更加富有靈性,并表達對一些動物的喜愛之情,有些國家在軍用飛機問世后,還要用動物的名字來為這些飛機起一個綽號。 從目前世界上軍用飛機的綽號來看,可大概分成三種情況: 地面動物。軍用飛機使用地面動物綽號的比較多。在轟炸機方面,大多采用個大體壯的動物的名字,因為轟炸機大多飛行速度較慢,滿載著炸彈,身體顯得龐大。其中前蘇聯50年代初研制成功的噴氣式重型轟炸機米亞-4,綽號為“野牛”;圖-4轟炸機,綽號為“公牛”;50年代設計成功的雙發高亞音速轟炸機圖-16,綽號為“獾”;50年代初研制成功的可穿過北極對美進行核打擊的遠程轟炸機圖-95,綽號為“熊”。在戰斗機方面,也有一些國家用地面動物命名,如F-14是美國70年代初研制成功的海軍艦載多用途戰斗機,綽號為“雄貓”;同期研制的F-5E戰斗機,綽號為“虎”;F-9,美海軍戰斗機,綽號為“美洲獅”。瑞典50年代研制成功的全天候超音速戰斗機薩伯-35,綽號為“龍”。70年代初,以色列研制成功一種單座超音速戰斗機,綽號為“幼獅”。70年代初,英國和法國聯合開發成功一種雙發超音速攻擊機,可用于近地空中支援,綽號為“美洲虎”。在運輸機方面,采用地面動物名字的不多,主要有前蘇聯40年代后期研制的多用途運輸機安-2,綽號為“小馬”;50年代后期研制的安-12運輸機,綽號為“幼狐”;60年代研制的遠程重型運輸機安-22,綽號為“公雞”。在直升機方面,采用地面動物的名字作綽號的較多,如俄羅斯的米-1直升機,取名“野兔”;米-15直升機,取名“母雞”;米-4直升機,取名“獵狗”;米-24武裝直升機,取名“紅雌鹿”。美國AH-1G攻擊直升機,取名“眼鏡蛇”。英法兩國共同研制的SA-341軍用直升機,取名“小羚羊”;英法兩國共同開發的多用途直升機,取名“山貓”;英法兩國共同開發的雙發中型運輸直升機,取名“美洲豹”。此外,還有一些軍用飛機使用地上動物作綽號,如美國OV-10空中觀察機,綽號為“野馬”。 空中動物。多選用勇猛頑強的空中動物為綽號,而且多用來命名執行空戰任務的戰斗機。50年代初,美國研制成功A-4,取綽號為“天空之鷹”;60年代后期,美國研制成功F-15,主要用于空軍奪取制空權,取綽號為“鷹”;70年代初,美國研制成功F-16,取綽號為“戰隼”;同一時期,美國還研制成功F-18,取綽號為“大黃蜂”。其他一些國家的軍用飛機采用空中動物名字的有:圖-14,前蘇聯的轟炸機,取綽號為“熱帶水鳥”;英國50年代初研制成功一種單座輕型戰斗機,取綽號為“蚊”,60年代初研制成功的單座垂直起降戰斗機,取綽號為“鷂”;法國軍隊所用的SA316、319B直升機,取綽號為“云雀”等等。 水里動物。軍用飛機以水里動物作綽號的不多,而且多為海上用的軍用飛機。如前蘇聯運輸機雅克-40,取綽號為“幼鱈”,米-8直升機取綽號為“河馬”;美國多用途飛機U-1取綽號為“水獺”,U-6取綽號為“海貍”,CH-53運輸直升機取綽號為“海上種馬”;法國制造的水上直升機稱“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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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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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對其研制和使用的軍用飛機命名方法一般是使用代號或確定的名稱,有的既有代號,又有名稱。而且,隨著軍用飛機的發展和種類的繁衍,以及文化的差異,各個國家的軍機的命名存在差別,但也表現出一定的規律性。你了解其中的一些奧秘嗎? 中國軍用飛機的命名使用代號:代號由機種代號、序列代號(又稱設計代號)、改型代號組成。機種代號用機種詞頭的1~2個漢字表示,序列代號用數碼表示,改型代號一般用甲、乙、丙、丁或Ⅰ、Ⅱ、Ⅲ等表示。如"殲擊7Ⅲ型"表示序列代號為7、改型代號為Ⅲ的殲擊機,也可分別簡稱為"殲-7Ⅲ"。近年來,也給一些飛機起了名稱,如殲-8Ⅱ為"空中美男子"、"殲轟-7"為"飛豹"。 美國軍用飛機命名使用代號和名稱:以代號為主。代號包括機種代號、序列代號、改型代號、任務變更代號和狀態代號。機種代號一般用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A-攻擊機、B-轟炸機、C-運輸機、E-裝專用電子設備的飛機、F-戰斗機、H-直升機、K-空中加油機、O-觀察機、P-巡邏機、R-偵察機、S-反潛機、T-教練機、U-勤務飛機、V-垂直或短距起落飛機、X-研究機、Z-水上飛機;序列代號用數碼表示列于機種代號之后;改型代號按英文字母順序編排,列于序列代號之后;任務變更代號列于機種代號之前,用大寫英文字母表示:A-攻擊、C-運輸、D-控制、E-特種電子設備、H-搜索,救援、K-空中加油、L- 寒帶用、M-導彈載機、Q-無人機、R-偵察、S-反潛、T-教練、U-勤務、V- 專機、W-氣象觀測;狀態代號列于機種代號或任務變更代號之前,用大寫英文字母表示:G-永久性停飛,只作教材和訓練器材、J-臨時性試驗、N-永久性試驗、 X-試驗原型機、Y-原型機、Z-處于計劃中。大部分美國軍用飛機還有名稱。例如F-15A"鷹"表示序列為15、改型代號為A、名稱為"鷹"的戰斗機。 原蘇聯軍用飛機的命名使用代號:其代號由設計局代號、序列代號和改型代號組成。設計局代號一般以設計局創建人姓氏的頭2~3個俄文字母來表示。如米高揚設計局以MiG(米格),蘇霍伊設計局以Su(蘇);序列代號用數碼表示。改型代號用一個或幾個俄文字母表示。如"米格23Y"表示由米高揚設計局研制的、序列為23的殲擊機的教練型。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原蘇聯等國的軍用飛機賦予英文別名。其規定的別名第一個字母與機種英文詞的第一個字母相同:B-轟炸機,C-運輸機、F-戰斗機、 H-直升機、M-其它飛機。如給原蘇聯"Tu-22轟炸機"起的別名是"Backfire (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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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是作戰用途分的,如轟炸機就叫"轟"或"H",殲擊機叫"殲"或"J"。以些類推美國軍用飛機命名規則狀態前綴字母及其含義: G-永遠在地面上 J-臨時特種實驗 N-永久特種實驗 X-實驗機 Y-樣機 Z-計劃中的 改進任務前綴字母及其含義: A-攻擊 C-運輸 D-導向 E-特種電子裝備 H-搜索、救援 K-空中加油 L-寒帶使用 M-導彈運載 O-觀測 P-巡邏 Q-靶機 R-偵察 S-反潛 T-教練機 U-多用途 V-專機 W-氣象 基本任務或機種類型字母及其含義: A-攻擊機 B-轟炸機 C-運輸機 E-特種電子設備飛機 F-戰斗機 H-直升機 K-加油機 O-觀測飛機 P-巡邏機 R-偵察機 S-反潛飛機 T-教練機 U-多用途飛機 V-垂直起落/短距起落飛機 X-研究試驗飛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