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經常自己用藤條、竹板打自己的屁股,打得又腫又紅,他說自己覺得很舒服。你們說他是否有什么問題?他初中時就這樣,現在本二還是這樣。他中學時有時叫我用藤條打他屁股,連打幾十下,他說別人打更舒服。我考上大學后再也不肯打他了,別讓人知道了說我有精神病。后來看了李銀河的文章才有點明白是什么回事。小時候常被老師或者父母體罰的人,是會自虐。他小學時犯錯他父親會罰他光著屁股,用小竹棍打屁股,但初一后不打他了。他初一以后就喜歡自己打自己。他用兩個特點:1。自己打自己,或者叫我打他,他一定要光著屁股挨打。他說穿著褲子挨打不舒服。2。他有時喜歡在打之前演戲,如他裝小學生,讓我裝小學老師。看了李銀河的文章我真服了李銀河,怎么寫得這么象?但我覺得我和表第在一起時,他小便比我多,請教:經常被罰打屁股會不會傷害腎臟?如果會,殺害是暫時還是永遠的?除腎臟外,還可能有什么危害?我表弟小學至少被他父親打過10*12學期=120次以上,初一至高一要叫我打過他幾十次,次次都打得屁股腫得老高。(我不想的,但我怕他叫不三不四的外人打他)這3年他經常自己用竹板打自己的光屁股。他現在已經受了13年體罰了。回貼請詳細一點。如果會傷害腎臟,我就可以說服我表弟不要再自虐了。

熱心網友

力氣大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