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房屋若有兄弟5人共同繼承,并其中一人已過世,房屋現要買賣!可否依土地法34-1規定,2/3同意即可!那其中一人已過世,若繼承人不愿意簽名!這樣可買賣嗎?2. 若共同繼承人皆同意賣出房子,但房子有被設定抵押,應該不會有脫產的問題吧...就是其中一人將房子賣給別人然后跑掉!

熱心網友

1、現房屋屬于兄弟4人和去世一人的繼承人共有。2、賣房需要取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則,買賣行為無效,也沒有人敢買。 如果經協商共有人(繼承人)之一不同意,那么其他繼承人可以協議分割遺產,也可以通過析產繼承訴訟確定房屋由誰繼承,其他人得折價款。得房的人就可以賣房了。但是訴訟要花的時間比較長。 但共有人之一就分割遺產達不成協議,又堅決不同意轉讓的話,也只能先進行訴訟后轉讓了。3、關于房產上有抵押的問題,涉及到房屋出讓人和受讓人法律上這樣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绻盅何镂唇浀怯浀模盅簷嗖坏脤故茏屓?,因此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八條 抵押物依法被繼承或者贈與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4、如果房產有抵押,一般人也不愿意買。5、你說的情況不可能存在,一般買房都要查有無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是否有抵押。房管局過戶也要查共有人是否同意的,甚至還要求對轉讓進行公證。公證處也要查這些情況的。 不大可能存在共有人之一偷著賣房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