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在籌建期買了二輛汽車,戶名是法人的姓名,我們財務也入了賬,提了折舊?請問,這種情況的折舊費能在稅前列支嗎?有一個會計說,讓法人與公司簽定協議,證明這輛車是讓公司無償使用的,這樣提的折舊費,就可以稅前列支了,請問是這樣嗎? 那么現在還有什么其它的處理辦法?

熱心網友

建議:1、可以將屬法定代表人戶名的車輛過戶到公司名下。公司同時付款給該法定代表人。注意:法人一般是指一個企業或組織,而不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法人也不是法定代表人,這是兩個概念。當然,如果出錢的是公司,那就過戶改名即可。2、可以以租賃的方式進行(如果錢是法定代表人出的)。公司以支付租賃費的名義入帳,當然要發票哦(可以向稅務局開取)!這樣,多一個稅金問題。供參考!

熱心網友

不可以稅前列支。

熱心網友

呵~對呀~法人是企業和組織而法人代表才是企業或組織的經營人我想你的方法也可以~當然保險的話,就過戶了~

熱心網友

你說的法人姓名是否弄錯了,法人是企業的名稱呀,法人代表才是個人名稱呀。如果是企業的名稱,折舊稅前列支一點問題也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