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事業單位上班。大半年前上班途中被的土撞骨折,開了住院證因種種原因未住,在家休息了好幾個月?,F在單位至今不給我申請公傷,對我說要等交通賠償后才申請;并且說如果賠償費用與所扣費用相當,不補發休息期間所扣費用(如:工資等)。請問:這樣做對嗎?謝謝!

熱心網友

不對,可以同時申請因為賠償是賠償,工傷是工傷根據法律兩者是可以同時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