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提出六國破滅原因“弊在賂秦”,是否不正確,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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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應該力爭抵御外侮,不能一味割地茍安,這不僅在當時有積極意義,即使在今天也是應該肯定的。但能否說本文就毫無局限性了呢? 由于時代和階級的因素局限性還是有的。比如,他認為“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似乎千辛萬苦才好不容易一點一點積攢起這么大的家業,其實完全抹煞了封建帝王掠奪、剝削的本質。再比如“……封天下之謀臣,……禮天下之奇才”,則又片面強調了“謀臣”“奇才”的個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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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者所處時代——北宋末年,宋朝君主稱臣于金國,被金國之“積威”所截。這篇文章在當時是有積極性的。 但在今天,這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六國滅亡,結束了戰國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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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六國之強,卻因秦之積威,而日削月割,以趨于亡。作者以此作喻,勸宋朝執政者,不要畏懼侵略者而送去疆土來保一時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