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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不讓簽補充條款怎么辦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是買賣雙方平等自愿訂立的合同,對于開發商不同意購房者在合同中簽訂補充條款的行為,購房者完全可以不購買其開發的房屋。但因為有些購房者在交納定金時,未與開發商在認購書中做出“如因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購房者有權退房,開發商應將定金全額退還”的約定,購房者在交納定金后,開發商不同意購房者在合同中簽訂補充條款時,購房者往往比較被動。因此,建議購房者在交納定金前,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并與開發商協商修改條款或補充條款的事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及其補充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納定金時在認購書中與開發商做出上述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