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中央電視臺看到江蘇好像是江陰吧?有一種喝茶時用來佐食的硝肉,不知怎么做,能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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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肉,即肴肉,江蘇鎮江特產。特色: 色透明,味香嫩不膩,作小吃、冷盤、大菜無不適宜。配料: 蹄膀(1只,4000克)、硝(6。5克)、粗鹽(65克)操作:一、把蹄膀拆骨修齊洗凈,用細木簽在蹄膀的肉面上均勻地打上一些小孔。二、用硝6。5克、鹽65克拌和,擦在肉上,再抓住肉來回揉透,使硝、 鹽通過小孔滲透到肉的內部。做十斤肴肉,最多只能用硝6。5克,如肉增加, 硝則要隨之增加。揉好后放著腌冬天約須腌三天,春秋天約須腌兩天,夏天約須腌一天,腌過后,再把肉放放冷水內泡兩小時,取出用刀把肉上的硝末、雜質輕輕刮凈,至皮肉呈現白色停止。三、刮凈后,將肉放入鍋內,倒上做肴肉老鹵(注)起火煮,煮前須用木板加石塊將肉壓緊,同時把鍋蓋扣緊,使肉煮成后不發松,煮的時間須根據肉的老嫩決定,一般冬天要煮到九成熟,約需四小時;春秋要煮到八成熟,約需三小時,夏天要煮到七成熟,約需兩小時半。四、煮好后,把肉取出,將沾在肉上的油用鹵沖凈,稱在瓷盆內放好,再把鍋內的鹵撇清,倒在肴肉上,用木板加石塊把肉壓緊,等到冷透后解片。 另附一篇關于鎮江肴肉的典故鎮江——肴肉不當菜   很早以前,鎮江城里酒海街,有家開酒店的夫妻倆在正月三十這一天忙過中飯后,趁消閑的時候,各辦各的事,女的為了二月二日回娘家探望父母,上街買茶食,順便買了一小包做鞭炮用的硝。因為,她父親是做鞭炮的,叫她回娘家時順便帶回來。男的上街買了四只豬前蹄,準備腌鹽水蹄子,當搭酒的小菜賣。女的先回家,把買的茶食和硝,放在靠鹽缽子旁邊,去做別的事。男的回家,天巳擦黑,他把買回的豬前蹄剁開來,就用五香和鹽腌了起來。腌著腌著,鹽沒有了。他打開硝包也沒細看,當做大子鹽,往蹄上一放。過了兩天,女的要回娘家了,找紙包包的硝,才知道男的腌了豬前蹄。夫妻倆看看被硝腌的蹄子既板扎,又發紅,舍不得扔掉。不過蹄子被硝腌了,能不能吃,誰也沒試過。女的想了個辦法,用水泡泡,硝泡掉,雖說不能當菜賣,自家也好吃吃。說著,夫妻倆就動手做了起來,上鍋一煨飄出香噴噴的味道,煨了一兩個時辰,撈起來放在盤里冷冷。這時,來了一位手牽毛驢的老人,一進店門就向道:“你家賣的什么菜,好香呀”。女的說:“老人家,那是硝肉,不當菜的”。老人說:“不當菜,我就搭茶嘛”。老人堅持要吃這硝肉,男的怕這冷肉有腥味,連忙給老人加了一小碟姜絲、女的伯老人吃了冷肉要壞肚子,就放點醋,因為醋是暖性,老人把肉蘸上香醋,拈點姜絲,那曉得這肉又香又酥,又鮮又嫩,老人一下吃掉十幾塊,還喝了三十三壺茶。原來,這位老人是八仙之中的張果老,他路過鎮江,聞到這股肉香,連王母娘娘的蟠桃大會也不赴了,特地跳下毛驢;走進酒店來吃硝肉。后來,夫妻倆左思右想,這硝肉怎么比原來好吃?終于悟出個道道來,腌蹄于放點硝,香味才容易入骨。從此,這夫妻倆就以做硝肉出了名。后來,覺得硝肉這名稱不太好聽,好吃的肉叫佳肴,索性叫肴肉吧。到現在,鎮江老百姓要是清早上館子,還是泡壺茶,放碟姜絲,把肴肉蘸著香醋吃,這樣,“肴肉不當菜”就一直傳到今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