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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有直接稅和間接稅之分。所謂直接稅,就是原意要誰繳納就由誰來繳納的稅(自注:如個人所得稅)。所謂間接稅,則是這樣一種稅,雖然表面上是對某人征收這種稅,但實際上此人可以通過損害另一個人的利益來使自己得到補償,貨物稅、關稅便是間接稅的例子。規定生產或進口某種商品的人要為該商品納稅,原意不是向該生產者或進口者課征一種特別稅,而是想通過他向消費該商品的人課稅,因為生產者或進口者可以通過提高售價來從消費者那里得到補償。 直接稅的課稅對象或者是所得或者是支出。消費稅大都是間接稅,但有些也是直接稅,當不是對物品的生產者或銷售者課稅,而是直接對消費者課稅時,情況就是這樣。例如房屋稅,如果象通常所做的那樣,課征于房屋的居住者,便是直接消費稅,如果課征于修建者或所有者,便是間接稅。 車馬稅以及所謂財產稅,也都是直接稅。直接稅不能轉嫁,間接稅可以轉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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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收學關于稅收的分類上,可以根據稅收的實際承擔者劃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非直接稅)。 所謂直接稅,是指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人和實際負稅人為同一主體的稅收。以所得稅為例,誰取得應稅所得,誰就是稅法上納稅義務人,即納稅人被預先設定用自己取得的所得承擔稅收。直接稅原則上沒有對稅法上的納稅義務人將自己實際承擔的稅收轉嫁給他人作出預先設定。 所謂間接稅,是指稅法上規定的納稅義務人和實際負稅人為不同主體的稅種(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因為從表面上看,稅法上所規定的納稅義務人是從事生產銷售的廠家、商家以及勞務服務提供者,但真正要承擔稅收的卻是產(商)品以及接受服務的消費者。一是因為廠家在向批發商轉移商品產品時已在貨款中加進了相當于自己應納稅收的那部分價款。而批發商又是以高出完過稅的價格將商品轉批給小零售商。所以消費者從小零售商手中購買的商品是已完過稅的消費品。二是提供勞務服務的經營者,同樣是以含稅的價格向接受勞務服務提供勞務服務。可以肯定的說,間接稅中的大部分實際擔稅者并不是稅法上的納稅義務人,而是廣大的消費者。由此可見間接稅是對稅收轉嫁作了當然性的預先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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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yue說得非常透徹 ,讓我長了見識。
熱心網友
也就是說以稅額為稅基納的費。比如以增值稅納的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