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放暑假前在圖書館借了幾本書,現在我在實習,9月1日返校的時候,圖書館還沒開放,我剛剛得知,我的借書正被按正常緩交罰錢,我覺得很冤枉,我后年才畢業的,又不會故意不還,為什么還要罰錢呢?
一般圖書館有規定都這樣的,防止個人站用太久,但是我個人認為圖書館沒權利罰錢的
因為資源是共享的 不能讓一個人占有 所以采取罰款是為拉防止資源被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