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擺脫非警務人員的追捕而殺人,人沒有死(受傷),是否構成間接故意殺人既遂(注:間接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一樣不存在未遂狀態)? 若構成,應該屬于行為犯的既遂,請問如何區分行為犯既遂與結果犯既遂(即哪些罪不需要既遂結果即可成立)?有無相關司法解釋? 各位兄弟姐妹多多幫忙了,大后天就考試了>_<......
熱心網友
不構成故意殺人既遂,若屬間接故意,被害人的傷情達到輕傷以上,應定為故意傷害罪。
為擺脫非警務人員的追捕而殺人,人沒有死(受傷),是否構成間接故意殺人既遂(注:間接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一樣不存在未遂狀態)? 若構成,應該屬于行為犯的既遂,請問如何區分行為犯既遂與結果犯既遂(即哪些罪不需要既遂結果即可成立)?有無相關司法解釋? 各位兄弟姐妹多多幫忙了,大后天就考試了>_<......
不構成故意殺人既遂,若屬間接故意,被害人的傷情達到輕傷以上,應定為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