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于種種很無奈的原因,我被逼在家里當主婦,帶剛出生的孩子. 那時他的收入被婆婆(50歲)所掌控,婆婆對我們母子非常不好,我們母子生活沒著落,那時我因為對婚姻法尤其夫妻共同財產不了解,不知道他的收入有一半是我的,所以有一次問他要了6000塊錢,竟糊里糊涂寫了一張借條,時間是2002年元旦.寫明一年后歸還. 后來我重新出來工作,他不但不養家,還把我的錢(我和工資和娘家人送的錢共20000塊)全偷走,所以那6000塊我當然沒還.(其實按法律那6000塊應該也是我的) 現在,我欲起訴離婚,請問那張借條(還在他手里)現在還有效嗎?
熱心網友
借條是2002年元旦的,過2004年元旦后法院按訴訟時效2年的規定,以不受理。你如承認例外。你如在借條上又簽過字,則以最后簽字時間算起。
熱心網友
無效,按婚姻法可以去和他大這個官司,那樣原來的那6000塊錢也會歸你,而你原來的20000塊也會歸你。
熱心網友
自然無效
熱心網友
無效的!
熱心網友
訴訟時效已經過了,你只要提出這個理由,就沒事了
熱心網友
當然是無效的。婚內夫妻共同財政制不僅表明積極財產屬夫妻共有,債務也應當是共同債務共同場合。你這個借條產生的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對該債務你和丈夫之間屬于債權債務混同,當然無效。
熱心網友
借條有效,但是婚內財產夫妻各一半,不要放棄
熱心網友
借條有效但是你們婚內財產公用!再換他吧~
熱心網友
當然無效,別擔心
熱心網友
訴訟期只有兩年,
熱心網友
無效,你隨時可以起訴離婚
熱心網友
無效,因為那6000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歸你們共同所有,所以你有權使用那6000元。
熱心網友
應該是無效的.
熱心網友
那張借條是無效的,你不必擔心的。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沒有特別的約定,雙方的收入均是共同的,家庭生活中,是無法衡量主內主外的價值的。你在家做家務、帶孩子也是對家庭有貢獻的,他在外賺取的錢你當然有份的,況且你所借的錢也是用于家庭生活的。
熱心網友
當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