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內,春節不讓放煙火鞭炮,我認為這是一條不近人情的規定,請各位網友各抒已見?春節是中國的節日,是不容改變的,而隨著社會發展春節也變得沒年味了。市區內不讓放煙火鞭炮,提倡越來越簡單。而洋節越來越復雜紅火了,這也是一種進步嗎?
熱心網友
規定有什么用,現在哪個城市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各個地方政府根本不考慮民風民俗,想用一紙公文簡單了事,結果老百姓過年照放不誤,政府落得自己抽自己的耳光。如果想通過控制源頭,哪效果更差,搞得煙花爆竹像毒品一樣的違禁品,會導致奇貨可居,很多人挺而走險造成社會治安不安定,刑事犯罪增多。以色列有這樣一條法律:大都數人不能遵守的法律是無效的(我只記得大概了)。因此,在中國禁放煙花爆竹不符合實際,應當廢除規定。政府只能搞好宣傳提醒廣大群眾注意安全,派公安部門維護好秩序,派環衛部門搞好衛生,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
熱心網友
煙花爆竹嚴重的危害了我們的身體健康你是飽了眼福了,可是你還吸收了很多有毒氣體,所以我認為國家的規定是有道理的
熱心網友
同感!強烈抗義此等有違民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