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員工在工司已經服務了三年了,由于現在工司沒多少訂單可做,需裁掉一批員工。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被裁掉公司會不會有另外的補助?有沒有這方面的勞動法?哪里可以找到?
熱心網友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你在該單位已工作三年,如果裁員,單位應該給你三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具體詳見
熱心網友
很難實現。
熱心網友
一般是給于三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勞動法有規定的。你去勞動部門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