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我被事業單位除名后,不知為什么檔案被放在派出所,可我從未有過刑事犯罪?,F在我去街道,可街道只有我高中以前的檔案,沒有我曾工作過的證明,像我這樣檔案為什么會放在派出所?我該如何提出訴訟?起訴誰?怎么具體操作?如何索賠?請大家給我出注意,多謝。

熱心網友

首先。你要有心理準備。這樣的官司是要很長時間。況且現在還有種現象就是官官相護?,F在你要做的就是。先提出行政復議。也就是要他們的上級主官單位調查此事。等上級機關做出答復。如果答復不如你意。那你可以上訴法院。

熱心網友

這件事情發生在2004年2月24日晚日本人在知名電臺羞辱中華名族的錄音: 請花費自己一分鐘時間,敬請轉發!謝謝! 聽完它。。。你會想滅了小日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