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偵查階段是否只有犯罪嫌疑人有權力聘請律師,家屬無權?假如家屬有權力請列出法律規定或其他條例犯罪嫌疑人自己沒提出聘請律師,家屬提出聘請律師,偵查可否拒絕律師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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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6條及六機關的《決定》,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可以由本人聘請,也可由家屬代為聘請。除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應當讓律師會見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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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法律的直接規定是刑訴法96條,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的,可以自己聘請,也可以由其親屬代為聘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請律師的,看守機關應當及時將其請求轉達辦理案件的有關偵查機關,偵查機關應當及時向其所委托的人員或者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轉達該項請求。犯罪嫌疑人僅有聘請律師的要求,但提不出具體對象的,偵查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當地律師協會或者司法行政機關為其推薦律師。 公安部《關于律師在偵查階段參與刑事訴訟活動的規定》第七條 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聘請律師,也可以委托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代為聘請。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聾、啞人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聘請律師。 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所以說,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家屬有權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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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本人有權力聘請律師。家屬也有權為其聘請律師,具體規定是《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 10.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在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的,可以自己聘請,也可以由其親屬代為聘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請律師的,看守機關應當及時將其請求轉達辦理案件的有關偵查機關,偵查機關應當及時向其所委托的人員或者所在的律師事務所轉達該項請求。犯罪嫌疑人僅有聘請律師的要求,但提不出具體對象的,偵查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當地律師協會或者司法行政機關為其推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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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不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