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被公務員的一個部門錄取了,可是我的檔案在外地,之前人事處開了張\\\"調檔函\\\"到我學校,可是學校沒有檔案.經過和人事局的溝通后,他們讓過去檔案所在地,檔案和\\\"調干關系\\\"一起辦....可是具體怎么搞并沒有解釋..我想請問下,這個所謂的\\\"調干關系\\\"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況下才要辦這個關系(是已經被錄取還是在擬錄情況下)??要怎么辦理???謝謝
熱心網友
是已經被錄取還是在擬錄情況下.這兩者區別不大,前提是只要你在試用期內不犯大的錯誤!其實挺好辦,你有調函,一般情況下都不會怎么為難你的!大不了就是多跑幾個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