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手擋住燭火才可以 ,在物理學上怎樣解釋呢?

熱心網友

這種現象應該是由人眼的生理機能決定的。人眼之所以能看見物體是因為光線經外部物體反射進入眼睛,通過瞳孔調節進光量的大小,經視網膜成像最終傳入神經系統。當我們注視一個高亮的物體時,除了晶狀體在成像中的作用外,瞳孔在調節進光量大小時,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亮度越高,瞳孔越小,進光量就越少;反之,進光量減少。這應生物長期進化的生理保護機能,避免視網膜神經受到強光的傷害。這與照像機光圈調節的原理相一致。當我們辨別黑夜中的道路時,反射到我們眼睛的只是微弱的環境光,比如月光、星光、遠處的燈光等。這時候,瞳孔已自動調節變大,保證進入的光線較多。而蠟燭的火焰是一個光源,其亮度已大大超過了環境光,與此相適應,我們的瞳孔將有所調節,其調節方向是逐漸變小,從而射入瞳孔的光線減少,經道路反射進入我們眼睛的光線也相應減少。因此只有擋住的光源(蠟燭),我們才能看清道路。

熱心網友

我認為是光的偏振現象。

熱心網友

同意hcyheh的說法,但我想補充一些。人的眼睛之所以能看到東西,是因為有物體的光線進入人的眼睛。在晚上,伸手不見五指,為什么伸手不見五指呢?那是因為沒有光線進入你的眼睛,當你拿著火在前面照亮時,你就可以看見物體了,但由于你周圍的物體反射火光的能力很微弱,被你手里所拿的火把的光線給覆蓋了,眼睛只能分辨出火把的光線。如果你把你手里的火把的光線遮住,那路面反射的微弱光線,你的眼睛就能分辨出來了。再加上上面hcyheh的生理學解釋,就是比較完整的答復了。

熱心網友

因為人的眼睛被強烈的火光刺激,瞳孔變小以減少進入眼睛的光線,使人能看到火光而不傷害眼睛。而腳下的路反射火光的亮度遠遠比火光本身要低,進入瞳孔的光線不足以讓人產生清晰的景象,所以就只能看到火光而看不見腳下的路。用手擋住火光后,瞳孔會自動變大以增加進入的光線,就能看到路了。

熱心網友

那主要是怕燭火被風吹滅;其次用手反射光可以加大一定區域的光的照度,有點類似于電燈的反光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