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層樓樓梯,欄桿到處掛著、落著絲絲縷縷的狗毛,如何徹底解決這事---不是指清掃。法律上有何定性??
熱心網友
投訴他! 北京市嚴格限制養犬規定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對責任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其犬,吊銷養犬許可證: (一)攜犬進入公共場所或者攜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電梯的。 (二)違反規定攜犬出戶的。 (三)養犬侵擾他人正常生活經教育不改的。 (四)未按期為犬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的。 重點限養區內,養犬人對犬在戶外排泄糞便未及時清除的,由環境衛生監察部門或者衛生監督人員對養犬人處以50元的罰款。要舍得花錢花時間也可以告他。民法相鄰關系也能用。不知能不能贏。有些養狗人不守法,遛狗也不栓繩,現在的狗都被慣得兇著呢,到處亂跑嚇唬人,等到跑丟了,狗主人再上電視哭訴,尋狗。何苦呢!按照規定做,不是對人對己都有好處。
熱心網友
找物業處理吧.對著事情,一般是沒有很好的辦法的,養狗的人往往不怎么樣的,當然除了那些少女\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