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居民的人均家庭總收入為人民幣10990元,在5市中排第1位,比排第2位的上海多383元。但從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來比較,廣州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9521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長7%,但上海則為9656元,超出廣州135元,在5市中居第1位。我不太理解總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的原則區別,盼智者解答。此問題我發了多日沒有回答,發債券欄來是希望債券欄的朋友們能給我釋疑。
熱心網友
總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當然有區別。總收入是指所有賺取的利益。包括工資獎金。股票收益,債券等等。 可支配收入則小很多。因為總收入中或許有一部分要付住房貸款,一部分可能支付保險。一部分要支撐家里基本生活費--吃穿住用行等等基本要素。 等剩下的可自由支配的就是你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永遠小于總收入。
熱心網友
站在上海人的角度出發,我的理解可能是:上海人比較廣洲人保守一些、在住房貸款方面更謹慎一些。因為,我知道廣洲靠近香港,最先接受炒樓風,許多家庭-住房還貸占了大頭,這就是不可支配的收入。而在上海,盡管樓市炒得最高,但最先來炒的是溫州人、去年開始由豪賭人民幣升值的外資進入接盤,溫州人賺得盆滿缽滿全身而退,作為主人的上海人由于太過保守和過分精打細算,首先考慮的是-量入為出,所以還貸比重很小,包括車貸。我所知道的上海人,很少有為還貸而發愁的,盡管沒有跟著樓市火一把!我想這或許就是家庭總收入比廣洲人少、而家庭可支配收入卻比廣洲人多的一個原因吧!這也從側面看到了總收入和可支配收入之間的區別:總收入還要包括許多不可支配收入-上面各位提到的都是。
熱心網友
我理解,這是因為個人收入來源多樣性造成的。個人的收入如是以債權和不可變現的股權形式存在都是不可支配的,如同企業,應收賬款是收入,要納稅,但并不可支配。個人的資產如果也列出資產負債表,這個問題就好理解了。
熱心網友
我的理解是總收入中包括房積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現在不能使用的錢,可支配收入應該是到手的現錢,所以可支配收入一定會低于總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