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住家企業家屬樓,現本企業已倒閉,當時本家屬樓是租用土地,有臨時土地使用證,并且我的房有房產證?,F本地增值,以未有土地使用證名譽,要求要資金?,F本企業無能力償還租金,根據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是否可以搬出去,房屋歸本村還是歸我?

熱心網友

現在我國實行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分別登記的制度,一所商品房應該有兩個證,一個是房權證,一個土地使用證,購買商品房,在拿到房屋產權證的同時,還要辦理土地證,這樣才能真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熱心網友

房有房產證說明產權在使用期之內是你的,一般居住用房年限在50-70年,民法規定:土地國有,地上附著物歸產權人所有。八、九十年代居民住房那有土地證,讓他找土地局說理去,警察進民宅還的經住戶同意,趕你的人進屋打出去。摜的。

熱心網友

當然了.不然辦不了證.沒土地證,房地產證.房子是誰的還不一定呀.你的錢,可能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