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31日被一輛沖紅燈的面包車撞到,但現在還未處理,造事車主只付了5000多元的治療費用,現在我被判定為8級傷殘,我是一名學生,今年參加了高考,如今該解決的時候了,該如何索賠?是否涉及精神損失?先謝了!!
熱心網友
我國119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侵權人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方式根據情況,可能是金錢賠償,也可能是其他形式: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3。該解釋只對精神賠償數額做了原則性規定,沒有規定具體賠償數額標準,由各地人民法院根據這一原則進行裁量。 這個原則規定在該解釋的第十條,即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雖然你只是八級的輕傷,但可以考慮你的特殊情況即高考前受傷可能對你的學業等方面的影響,所以也是可以要求精神賠償的,但還是要看具體司機過錯情況還有你的受傷位置情況不同而定,賠償的機率和責任的大小也不同。。
熱心網友
你可以就交警部門先行進行調解。如果對調解無效或達不到你的要求,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熱心網友
這種情況下可與肇事司機協商賠償事宜,賠償范圍: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至法院。具體來說應當為以下情況:1。醫療費:因車禍造成你身體損害,并入院治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應當出具醫院的發票等相關收費證據。2。護理費:除有極危重病情需要兩人或兩人以上護理的,一般護理人員應當為一人,護理時間長短應參照住院證明。如出院后仍須護理的,應出具醫院所做出的診斷判斷。費用計算應為護理人的平均日收入乘護理天數。如果護理人無工作,應按戶籍所在地年平均收入計算。3。殘疾補助。如果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傷殘補助金,如果你是8級傷殘,就應是你戶籍所在地城鎮(農村)年平均收入*20年*20%。4。精神損失費。依據受傷以及當時人自身情況酌情處理,這個一般由法院法官自由裁量,但是鑒于你的情況,索要精神賠償應該是會受到支持的。5。其他費用。營養費,因治療的需要而產生的交通費,起訴的復印費,傷殘鑒定費等等。保管好索取賠償的相關證據,如果起訴最好找個律師,訴訟時效是兩年,也就是說兩年內如果不起訴法院以后就不受理了。祝好運!。
熱心網友
你可以以面包車車主、該車投保的保險公司為被告,向事故發生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對于你的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出部分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由車主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賠償。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熱心網友
在一年之內提起訴訟.保留相關證據.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