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手段,剝奪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體活動的自由的行為。限制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強制性的。強制性主要表現在:1,不顧及他人意志,強行使他人處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強制性手段,如實施捆綁、關押、禁閉等。
通過非法的手段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