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地的土地局對我們自己家的門市每年征收土地收益金,今年又對我們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租金,說是一個性質的,向他們要相關文件他們拿不出來,請問我們應當交這筆費用嗎?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嗎?
熱心網友
如果是購買的商品房,因為已經繳納了40或70年的租金,所以再繳納租金是不合理的,如果是祖上留下來的門市,只有人民政府有權讓你交租金,而且必須經過當地人大批準,土地收益金也是同樣,必須經過人大批準,否則構成侵權。
我們當地的土地局對我們自己家的門市每年征收土地收益金,今年又對我們征收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租金,說是一個性質的,向他們要相關文件他們拿不出來,請問我們應當交這筆費用嗎?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嗎?
如果是購買的商品房,因為已經繳納了40或70年的租金,所以再繳納租金是不合理的,如果是祖上留下來的門市,只有人民政府有權讓你交租金,而且必須經過當地人大批準,土地收益金也是同樣,必須經過人大批準,否則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