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女雙方只是通過介紹人相識,其他的事情就都是自己交往了.女方家和男方家(飯館、訂婚時)曾經請介紹人吃飯,女方和男方每次去介紹人家時都帶一些水果,酒之類的禮品,不算太貴重。男女雙方父母都來自河北,不太懂禮,現在在北京,想辦酒席時,再去邀請,并送一些貴重的禮品以答謝。領結婚證前,男方父母去介紹人家帶一些水果告知,以表重視。可現在介紹人電話中卻大罵男方,不懂禮節,說領證也要請吃飯,說男方應該給100,女方80,這是規矩,請問大家知道這規矩嗎?還是她沒事找事。一般給多少錢呢
熱心網友
都是根據當地的風俗的而定的。通常也要給個紅包介紹人的,但錢多錢少就沒有規定的。為了慶祝你們能在一起,就算給自己討個好兆頭,這些禮節是應該給的。沒有必要為了這些事情煩惱傷感情啊。
熱心網友
可以根據當地的風俗了,不過現在送點煙酒就可以了啊。最好自己搞一個對象不就解決了嗎!
熱心網友
可能介紹人年齡比較大了,講究太多,本來介紹成功了,盼著雙方能好好生活,自己也會覺得很高興.一般也不會計較那些送什么禮呀,錢什么的了
熱心網友
錢不多,就給吧,況且這是個喜事,虛心認了,請個飯打個他說的紅包就OK了,大家合氣生財,人合為貴啊!!!呵呵~~`
熱心網友
哇,這個介紹人真是蠻不講理,難道就指望當媒婆掙錢啊? 我到覺得你們已經仁至義盡了,她還真把自己當回事啊。 她要錢,給她好了,跟她說清楚,她連要錢的事都做的出來,一點起碼的人情都利益化了,以后就是兩不相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