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前夫的弟弟金某人,雙方立了合同車子的一切費用由金某人負責.但前兩個月的車租付了后就直今沒再支付一分錢.金某人長期不在家,找不到其人,打電話老是一拖再拖,曾背著我換了五次電話號碼.之后金某人稱汽車給別人騙了,他也沒辦法拿不出錢. 我到了法院起訴花了五千多元,可他不到庭,法院也拿他沒辦法.請問我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熱心網友

老大,你不懸賞分別人誰來回答

熱心網友

拿合同去法院,他違反了《合同法》,法院肯定有辦法,若法院傳票發給他了,他不出庭,法院有權宣判他敗訴,甚至可以逮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