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我丈夫隱藏灰色收入,我根本不知道帳號和密碼,離婚時,我怎么辦?平時生活中,他的工資很少(600元左右),但灰色收入(不打入工資,約有3000-5000元)。近兩年我發現他僅放600元左右在家里,其余全存起來了。如果離婚,我該怎么要這筆錢?
要取得證據,可以去他單位要求幫助提供錢款發放證明。如果不能獲得這部分財產,為了自己今后的幸福,放手吧~畢竟人生的價值和幸福不在這點錢上~
沒法
沒有證據就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