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啊kan在去年大學畢業后,未能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于是7月份到一間叫纖影文化傳播公司應聘影視演員,并簽了一年合約共1000多元,并說不久有個樓盤廣告開拍,她多次打電話到公司的經理,只答復“你準備好未”,日后再打電話到公司的經理,只答復“經理不在,不好意思!”于是,她在9月的一天去公司卻發現公司不存在了,而被其他公司租了。但她不打算報警或告訴記者。今年11月30日,她想去百蓮達美容美發化妝影視藝術學校報讀藝員培訓班,不知好不好?請求答復! 我不知道一些演藝明星(演藝人員)到影視、文化傳播公司應聘影視演員時簽約,是否一樣要交簽約費?請各位網友告知我,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