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心網友

勞動法對此沒有規定,這要看單位的內部制度規定,所以不能說這樣是違法.

熱心網友

不合法,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

熱心網友

1、應當參照你的勞動合同,看看是否有相關的約定2、如果公司內部有規定,請一天事假需要扣除兩天工資的,應當審查該規定是否經過公示,如果經過公示或者工會批準的,那就沒有辦法了;如果未經公示,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發,或者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3、損失不大就吸取教訓算了,打官司、仲裁、舉報有可能會導致失業,要再三權衡;如果覺得工作不難找,或者實在咽不下這口氣,就舉報、仲裁、訴訟主要就這兩點,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條款,我不認為有什么效力或者作用

熱心網友

請一天假減發工資是合法的,但扣兩天工資是不正確的做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三、《規定》第十五條中所稱“克扣”系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你完全可以據理力爭你應得的利益.據你所述,你公司的做法是違反勞動法的.建議你先與公司協調一下.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只能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了.具體事宜,建議你到當地勞動部門咨詢. 。

熱心網友

當然是不合法的。你是什么單位,有這樣的規定,不好的,應當廢除不合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