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大家請教一下倒簽提單的問題,我不太清楚.希望具體細節能講清楚一些,并且對哪一方不利呢.

熱心網友

所謂倒簽提單,就是把提單上顯示的開船日期早于實際開船日期。比如,實際開船日期為12月12日,提單顯示12月11日或更早的日期就是倒簽提單。倒簽提單實際是一種商業欺詐行為,一般是禁止的。不過有時開船日晚于信用證的裝運期兩三天,為了保證沒有不符和安全收匯,出口商一般采取倒簽提單的方法。現在,一般大的船公司不給倒簽提單,小公司或貨代辦理倒簽提單時,也要求貨主出具保函。

熱心網友

一般是因為實際裝船日期超過信用證規定的裝船日期,在貨物裝船后,船公司應托運人的要求,將提單的簽發日期提前到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這種提單稱為倒簽提單,船公司為規避風險,會要求托運人出具保函,一旦買方發現,一切責任由托運人承擔。 如果貨物不能在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日期內及時裝船,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和買方協商改證,而不是倒簽提單,這是一種欺詐行為,應予避免,因為一經買方發現,買方有權拒收貨物并索賠。

熱心網友

倒簽提單是指在信用證規定的裝船期內不能按時裝船,在貨物裝船后為了無不符點結匯,托運人向船公司出具保函換取的把裝船日期倒簽為符合信用證規定的裝船日期的提單。這是一種欺詐行為,對船公司不利,一般船公司都不接受的,不過如果日期只相差幾天,而船又是歐美航線的,航程較長,船公司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