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4年初委托某公司在工行申請按揭貸款30萬,由于中途利率調整,幾個月都沒有辦理下來,后來打電話說要求在新的貸款利率(利率6.12%)單據上簽字,說首付不足30%沒有優惠利率。實在是氣憤,這些人等到利率上漲了就打電話來了,平時都不幫快點辦理。我跟開發商協商追加首付后,貸款剩下20萬。然后重新填寫了按揭貸款合同資料和按揭貸款公證費(而且還交納了80元工本費,就是那幾頁按揭貸款合同資料)。直到今年6月才按揭成功。但是按揭保險單據顯示是在今年2月就開始進行投保了。按揭貸款金額變更后,委托辦理按揭的公司只知道收錢,沒有跟我說什么,也沒有跟保險公司交涉。后來保單下來后,發現保險金額多交了1000多元,因為保單上還是按照貸款30萬進行保險的。要求退還時,那公司說自己去找保險公司退。我堅持要求那公司去與保險公司交涉,而不是自己去找保險公司退錢。后來那公司說找過保險公司了,那個辦理保險的業務員離職了,要等老總批示。結果幾個月下來,還沒有結果,總是說保險公司老總還沒有批下來。請問那多交的1000多元錢能否退回?有什么比較好的途徑?

熱心網友

可以退的,一般房貸保險只是保貸款金額,你可以打保險公司的投拆電話,另外,你可研究一下保單上的條款,我記得其中是有涉及的,你也可以找律師分析一下。另外,你看一下這個險種是不是住房貸款綜合險,如果是的話,我記得這個險種的辦法規定,是以貸款額為投保額。

熱心網友

首先這份保單就是無效的,既然按揭20萬,保單上按揭30萬就對不上,先去銀行拿保單再去保險公司變更退錢.

熱心網友

不會退的。 保險金額的多少是與保險標的和年限有關,雖然房價變了,但是標的沒有變所以以后房子出了問題保險公司都會按照標的來賠償。

熱心網友

能,備好材料找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