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以下幾點:1.我是2004年11月才通過報關員考試的,我的報關證至今未注冊過.在三年前那家公司我只是一個報關文員的職務. 2.因他們到處找我所以我就知道問題很嚴重所以主動聯絡他們過來說清楚,但他們好像是在威脅我承認一樣,所以我很氣憤,因我現在有七個半月身孕出門也不太方便,所以也不能找到黃埔總關去投訴,但我今天已經打電話去投訴了,我老公也幫我向南方都市報說了這件事,但不知道能否登報?3.他們沒有拿到任何證據,只是說我以前公司的人說是我一手經辦的,我問是誰說的?他們也不愿告訴我.4.我考報關證時海關法中不是有規定:如果是海關自身的原因造成偷逃稅款的話一年之內是可以追回的;如果是企業或個人造成偷逃稅款的話是三年之內可以追回的,這件事情是最近才查到,為什么還要去查三年以前的事情呢?這又是什么法律呢?5.我問過黃埔總關的關員聽說像我這種有七個多月的身孕,就算調查應該是要廷后,不能現在調查的,而且態度如此惡劣,有損中國海關的形象.6.這兩種料件已經進口這么多年偷逃稅額如此之大為何海關現在才查呢?以前我記得有查過為何又不了了之了呢?7.為何不找有權力決定這件事情的人來調查呢?報關經理,法定人,報關主管,報關員,為何如此嚴我一個小小的剛出道的報關文員呢?如此多的疑問不由的讓人懷疑呀!此事是否能有隱情呢?

熱心網友

找廣州GD4記者!現在的政府官員很大的,除了新聞界的記者能將你的事上了新聞才有效的! 還有如果那些海關人員認錯了或者說態度好了就算了,不要和他們計較什么什么的,不然以后會有麻煩的!民不與官抖!!!

熱心網友

看完后對于你的遭遇深表同情